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07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6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建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实际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作出的综合考量,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审计准则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服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联监事姚建铭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监事姚建铭、陈静、吴宇珺已经回避表决。
由于表决人数不足3人,本议案在本次会议上未形成决议,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