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内,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拆除报废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一)会议情况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起到必要审核职能及法定监督作用,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二)经营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特别是生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方案、财务决算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防止违法事项的发生。
(三)财务活动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
(四)管理人员监督
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监事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法律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2023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相关制度,并能有效推进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 监事会的相关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事会主要针对公司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督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公司能够贯彻授权控制原则,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行事,没有违反章程规定,基本上做到了股东大会行使权力机构的职能,董事会行使决策机构的职能,监事会行使监督机构的职能,经理层行使执行机构的职能。另外,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