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65.5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86.5万元。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265.5万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886.5万股,均为普通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265.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7886.5万元。
三、备查文件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