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楚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8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9.3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134.6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877.8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8,256.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8,256.8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3,209.4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06.3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8,447.42[注]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401.4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1,656.8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507.7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7,107.7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7,107.73 | |
差异 | G=E-F | 0.00 |
注:包含银行误划入公司一般户40.13万元项目投入。
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447.42万元,2023年度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01.4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656.83万元,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507.7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107.7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0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202020029900117770 | 55,944,227.30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 | 3301040160021358968 | 90,243,026.12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支行 | 3301040160021808947 | 24,890,000.00 | 通知存款账户,活期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善支行 | 201000311265686 | - | 已于2023年10月18日注销 |
合 计 | - | 171,077,253.42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楚环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532号),认为楚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楚环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使用台账,询问公司高管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楚环科技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元龙 | 包静静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8,256.8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447.4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656.8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 | 否 | 16,830.42 | 16,830.42 | 1,134.61 | 5,531.29 | 32.86 | 2025年9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7,163.50 | 7,163.50 | 1,196.61 | 1,767.14 | 24.67 | 2025年10月12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否 | 14,262.90 | 14,262.90 | 6,116.20 | 14,358.40 | 100.67[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38,256.82 | 38,256.82 | 8,447.42 | 21,656.8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 |
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3月20日延长至2025年9月20日,“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4月12日延长至2025年10月12日。 1、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公司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提高了项目设计、验证标准,逐步投入,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20日。 2、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公司为对项目建设形成更加成熟的考虑,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募投项目的采购调研、设备选型、项目建设等环节进度逐步开展,从而导致该项目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12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150,860.0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44,011,237.44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废气治理设备系列产品生产线项目的自筹资金42,816,937.44元,置换预先投入技术研发中心及信息协同平台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1,194,3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第9313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2、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7天通知存款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超过部分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