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经审议,董事会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