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汇宇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600,000 股,发行价格38.8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213.2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5.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67.4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1,733.48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总额(万元) |
拟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截止2023年 |
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汇宇欧盟标准注射剂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
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67,941.00 35,941.00 35,941.00 31,693.382024年6月
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
42,790.50 40,790.50 40,790.50 34,988.912024年6月
创新药物(HY-0002a
项目
35,203.00 35,203.00 20,000.00 172.18
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
创新药物(HY-0006
) |
) |
项目
22,492.00 22,492.00 14,000.00 0*
项目尚处于
研发阶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0,000.00 80,000.00 80,000.00 80,000.00不适用
高端绿色药物产业延链项目
35,561.00 35,561.00 28,861.00 11,379.012025年6月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3,500.00 13,500.00 13,500.00 13,500.00不适用
合计
合计 | 297,487.5 |
263,487.50 233,092.50 171,733.48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使用金额经审计;*该项目为2024年02月02日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新设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2,356.19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关于暂时调整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由于研发项目市场环境发生改变,为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立项,同时实践满足临床所需的差异化竞争发展战略,公司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相关业务扩容的速度预计在短时间内放缓,导致募投项目场地出现一定的闲置。为提高公司募投项目场地的利用效率,公司拟将目前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公司决定出租闲置场地面积不超过2.9万平方米,约占该募投项目总建筑面积的31.78%,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需要扩容场地前再进行收回。
四、暂时调整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优化了募投项目“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的研发布局设计,提高了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在节约经营场地的情况下,募投项目的使用可以得到保证,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汇宇制药暂时调整汇宇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