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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宇制药: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由龙永强先生、岳亮先生、梁昕昕女士组成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龙永强先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集7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情况。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
2023-02-23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2023-04-03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04-27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06-19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2023-08-28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10-27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12-13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我们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同时,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国家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已按照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鉴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在可持续开展工作上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对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3年未经审计的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要求,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控制度,三会一层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是有效的。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了解了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相关汇报,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七)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我们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市场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并购重组情况。

(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的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特此报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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