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罡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2年2月9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春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

控制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年1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全面负责公司审计工作,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重要事项、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及改进建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议案。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