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651 证券简称:天罡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发行股数为10,6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172,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909,743.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262,256.5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7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0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12.88元/股,发行股数为10,6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172,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5,909,743.4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262,256.51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7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 | 206548756597 | 12,217,346.71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376910100100511719 | 21,895,292.12 | 活期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 376910100200293877 | 6,024,206.21 | 七天通知存款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 376910100200294207 | 60,000,000.00 | 结构性存 |
司威海分行 | 款 | ||
合计 | - | 100,136,845.04 | - |
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37691010020029387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376910100200294207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376910100100511719内的理财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37691010020029387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376910100200294207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376910100100511719内的理财账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因需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分别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因需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17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262,256.5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110C000278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物联网智能超声计量仪表产业化项目 | 91,262,256.51 | 3,704,339.04 | 3,704,339.04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15,000,000.00 | 2,798,843.47 | 2,798,843.47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合计 | - | 121,262,256.51 | 21,503,182.51 | 21,503,182.51 |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61,976.00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16,981.10元(不含税),公司对本次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17253号)。
民生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30 | 2023年7月24日 | 2023年8月22日 | 保本保收益型 | 1.05% |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34 | 2023年7月24日 | 2023年9月11日 | 保本保收益型 | 1.05% |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70 | 2023年7月24日 | 2023年9月28日 | 保本保收益型 | 1.05% |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 | 2023年7月24日 | 2023年8月2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7% |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 2,000 | 2023年7月24日 | 2023年10月2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75% |
存款产品 | |||||||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 | 2023年10月26日 | 2023年12月26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43% |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 | 2023年9月5日 | 2023年10月10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32% |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 七天通知存款 | 599 | 2023年7月24日 | 保本保收益型 | 1.05% |
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6,000 | 2023年7月25日 | 2024年4月25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9% |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2023年度,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63,063.0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5,990,000.00元。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质押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民生证券对天罡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八、备查文件
会计师认为,天罡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天罡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年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21,262,256.5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503,182.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503,182.5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募投项目物联网智能超声计量仪表产业化项目 | 否 | 91,262,256.51 | 3,704,339.04 | 3,704,339.04 | 4.06% | 2025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募投项目研 | 否 | 15,000,000.00 | 2,798,843.47 | 2,798,843.47 | 18.66%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否 |
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30日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00.00% | 2023年6月27日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21,262,256.51 | 21,503,182.51 | 21,503,182.51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61,976.00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16,981.10元(不含税),公司对本次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110A017253号)。 民生证券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 2023年7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在董事会授权期限内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