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监事4名,实际参加投票监事4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增补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选举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