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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7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总部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周治卫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卢凌威先生和宗秋月女士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卢凌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的反应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70038396_X01号),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074.6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139.90万元,减当年计提盈余公积0元,减2022年度利润分配40,283.99万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18.76万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836.05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11,893.8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亏损,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同时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董事会决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关决策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起到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制度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又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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