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5,651,860.83元。经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303,9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29,117.9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