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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盈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是蓉珠、董事庄小利、独立董事宋冰心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陆鹏、独立董事王文凯、张方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5,651,860.83元。

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303,93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29,117.93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独立董事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汇报。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文凯、张方华、宋冰心的自查报告,上述人员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均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拟订了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为6.00万元人民币(税前)。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陆鹏先生、庄小利女士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根据行业标

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述制度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要,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具体额度以各银行的最终授信为准),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期限为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授信、借款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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