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尹红,列席人员为总经理(财务总监)林麟、董事会秘书胡益俊。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相关规定,2023年度对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9,995.08万元。
公司审议《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CDAA6B0048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32,749,075.73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3,274,907.58元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1,937,331.72元,扣减分配2022年度股利41,338,400.00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390,073,099.87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33,4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338,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348,734,699.8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分红承诺相符。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本次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从公司稳健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考虑,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7,267.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17%;公司营业成本62,549.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89.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06%。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能够在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中发挥较好的管控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和2024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共青城立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因立宇合伙尚未履行对利君环际300万元出资义务,未来由公司继续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故本次股权转让公司不支付对价。
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成都利君环际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有利于公司集团化治理架构,本次收购股权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
公司《关于公司收购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27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