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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产品。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选择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该类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

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闲置资金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等低风险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现金管理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确定投资金额与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协议等。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选择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该类投资产品的收益率受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风险可控。

2、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品种为低风险、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公司进行现金管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购买具体现金管理产品及到期结算后,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金融资产分类和相应的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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