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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闽能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6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是出于对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新项目投资建设、并购和日常经营。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0,438,093.16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含税)。截至 2023年 12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149,807.15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4.0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473,538.83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5,149,807.1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三个板块。在“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下,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力的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我国新能源电力行业发展空间巨大,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深耕清洁能源发电领域,目前控股总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公司在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是福建省内从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当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继续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号召,利用福建省地理资源优势加大海上风电领域的投资开发力度,同时积极寻求省外发展机会,参与我国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建设,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主业规模。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1,811,521.35元,同比减少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473,538.83元,同比减少6.91%。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并购资金需求持续加大,且存量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结算滞后,公司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满足日常运营,因此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四)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和资金

需求等因素制定的。为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抓住市场拓展机会,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并确保存量项目持续稳定运营,本次制定了较为稳健的现金分红方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新项目投资建设、并购和日常经营。公司将积极开拓优质项目资源,争取符合公司投资收益要求的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将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综合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战略的推进实施,预期收益良好,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发布《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征求投资者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主动就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同时,近年来公司还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解答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

(七)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秉承为投资者创造良好回报的理念,持续重视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致力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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