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63 公司简称:中闽能源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郭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俞宙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02,996,143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5,149,807.15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发展战略、业务规则、经营计划和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是基于当前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暂不存在对未来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之“(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7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并加盖章公司公章的年度报告全文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中闽能源 | 指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12月31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控股股东、投资集团、本公司的母公司 | 指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华兴创投 | 指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铁路投资 | 指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华兴新兴 | 指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福清风电 | 指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连江风电 | 指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平潭风电 | 指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中闽哈密 | 指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富龙风电 | 指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富龙科技 | 指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平潭新能源 | 指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闽海电 | 指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富锦热电 | 指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闽投海电 | 指 |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福清光伏 | 指 | 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省充电公司 | 指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康援新能 | 指 | 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 |
闽投电力 | 指 | 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闽投抽水蓄能 | 指 | 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宁德闽投 | 指 | 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霞浦闽东 | 指 | 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闽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ONGMIN ENER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MN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郭政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纪志国 | 彭蕾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2层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12层 |
电话 | 0591-87868796 | 0591-87868796 |
传真 | 0591-87865515 | 0591-87865515 |
电子信箱 | zmzqb@zmny600163.com | zmzqb@zmny600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2年7月27日,公司注册地址由“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北路177号”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 |
公司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50003 |
公司网址 | www.zhongminenergy.com |
电子信箱 | zmzqb@zmny600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法务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闽能源 | 600163 | *ST闽能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七-九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林招通、范言长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731,811,521.35 | 1,790,929,602.35 | 1,790,929,602.35 | -3.30 | 1,559,495,821.42 | 1,532,634,224.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8,473,538.83 | 728,837,664.99 | 729,090,691.84 | -6.91 | 683,046,955.25 | 656,463,419.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51,398,061.02 | 724,776,071.03 | 725,029,097.88 | -10.12 | 680,920,925.86 | 654,337,390.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9,380,826.69 | 1,275,700,864.72 | 1,275,700,864.72 | -19.31 | 801,610,987.27 | 801,610,987.2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250,363,292.22 | 5,755,655,446.73 | 5,754,381,654.63 | 8.60 | 5,025,969,373.74 | 4,999,385,838.33 |
总资产 | 11,524,049,083.57 | 11,655,067,026.54 | 11,653,776,212.74 | -1.12 | 11,337,912,274.85 | 11,310,684,080.9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65 | 0.3830 | 0.3831 | -6.92 | 0.3895 | 0.37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65 | 0.3830 | 0.3831 | -6.92 | 0.3737 | 0.35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23 | 0.3809 | 0.3810 | -10.13 | 0.3883 | 0.37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3022 | 13.5211 | 13.5291 | 减少2.2189个百分点 | 16.3476 | 15.76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512 | 13.4457 | 13.4537 | 减少2.5945个百分点 | 16.2967 | 15.710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54,402,780.27 | 277,007,622.67 | 274,019,942.50 | 626,381,175.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3,333,061.87 | 53,070,967.03 | 58,317,647.95 | 293,751,861.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67,567,659.61 | 46,921,714.46 | 52,286,815.99 | 284,621,870.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055,826.67 | 89,111,636.04 | 261,208,043.77 | 409,005,320.2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64,050.25 | -2,960.30 | -598,199.5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7,838.45 | 1,140,494.92 | 601,857.7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4,769,121.99 | 4,101,938.23 | 2,601,734.8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381,588.9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3,553.74 | -812,393.11 | -540,286.9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92,911.5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1,271.80 | 357,154.07 | -16,505.4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207.78 | 8,331.71 | -44,417.96 |
合计 | 27,075,477.81 | 4,061,593.96 | 2,126,029.3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 260,872,972.22 | 1,169,233,527.73 | 908,360,555.51 | 24,769,121.99 |
合计 | 260,872,972.22 | 1,169,233,527.73 | 908,360,555.51 | 24,769,121.99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保安全、促发展、推改革、强管理等各项工作,较好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截至2023年底,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2023年,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293,544.05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8.40%;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84,294.74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8.76%,详情如下:
经营地区/ 发电类型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 | |
福建省 | ||||||
风电 | 253,291.15 | 286,509.85 | -11.59 | 246,391.48 | 279,105.64 | -11.72 |
黑龙江省 | ||||||
风电 | 26,747.01 | 27,571.13 | -2.99 | 25,962.82 | 26,755.77 | -2.96 |
生物质发电 | 10,351.80 | 3,231.96 | 220.29 | 8,871.14 | 2,672.05 | 232.00 |
新疆哈密 | ||||||
光伏发电 | 3,154.09 | 3,165.94 | -0.37 | 3,069.30 | 3,069.48 | -0.01 |
合计 | 293,544.05 | 320,478.88 | -8.40 | 284,294.74 | 311,602.94 | -8.76 |
公司福建省区域风电项目发电量同比减少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项目风资源状况不及上年同期。受发电量、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2亿元,同比减少3.30%;利润总额8.62亿元,同比减少5.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亿元,同比减少6.91%。
(二)报告期内重点工作
1、强安全重落实
以“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理念为引领,扎实推进公司本质安全建设,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深入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巩固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积极推进班组安全建设,持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实现全年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的HSE工作目标。
2、强项目谋发展
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形势,全力以赴提升公司资源获取能力,在福清新厝、莆田北岸、宁德霞浦、黑龙江孙吴、新疆伊犁、西藏昌都等区域开拓项目、寻求突破,力争打开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开发新局面。
3、强运营提质效
全面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在生产管理上加大技改检修力度,全面持续做好设备运行检修,通过精细运维有效保持设备的高可利用率。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年度绿电交易增收取得新突破。
4、强管理固基本
强化制度保障和合规管理,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对标管理,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系列培训、组织开展人事人才调研,分类建立中青年人才信息库,加大专业技能技术人才培养力度。三是全力打造标杆,以对标一流企业为切入点,实施各个领域提质增效,2023年公司入选福建省国资系统管理提升标杆企业名单。积极开展合规管理与依法治企工作,推动公司系统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化解法律纠纷风险。四是科学开展财务运营分析,有效减少管理费等支出,促进降本增效。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报告期内我国电力行业整体情况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人均发电装机容量自2014年底历史性突破1千瓦/人后,在2023年首次历史性突破2千瓦/人,达到2.1千瓦/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突破50%,达到53.9%,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
2、报告期内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实现新突破。2023年,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2023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7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3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58.5%。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其中,并网风电4.4亿千瓦(陆上风电4.0亿千瓦、海上风电372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从2022年底的7.6亿千瓦,连续突破8亿千瓦、9亿千瓦、10亿千瓦大关,2023年底达到10.5亿千瓦,同比增长38.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6.0%,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提升。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8.9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其中,风力发电量809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太阳能发电量29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2%。
风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其中,并网风电2225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2023年1-12月电源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变化数对比(单位:小时)
3、报告期内福建省电力行业情况
截至2023年底,福建省发电装机容量为8141.38万千瓦,同比增长8.1%,比上年底增加
610.39万千瓦;其中水电装机1606.24万千瓦,火电装机3716.99万千瓦(其中燃煤装机3009.51万千瓦),核电装机1166.20万千瓦,其它能源发电装机1651.95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761.72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874.53万千瓦、储能装机15.70万千瓦)。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418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53小时,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为4781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413小时;核电设备利用小时为7575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25小时。
2023年,全省发电量完成3272.94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长6.5%,其中水电完成368.5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8%;火电完成1763.51亿千瓦时(其中燃煤发电1542.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核电完成854.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风电完成215.7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6.5%;光伏完成70.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7%。
(以上数据来源于2024年1月26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2024年1月3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4年1月19日福建省电力行业协会网站《2023年12月福建省电力供需及电网建设情况》以及国家统计局网站的相关数据。)
4、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公司所投资风电项目的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年发电量在福建省内名列前茅。截至2023年底,公司控股运营总装机规模95.73万千瓦,其中在福建省内风电装机容量79.78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50.18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装机规模的10.47%;公司福建省内风电项目发电量253,291.15万千瓦时,占福建省风电发电量的11.74%,继续保持在福建省可再生能源业务领域的较大市场份额和较强竞争力。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三个板块。截至2023年底,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90.7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三)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上网电价、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照资源、资金成本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源禀赋优势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优越的风力资源。2023年福建省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达到2880小时,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25小时。公司已投产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较优的福清、平潭、连江等福建沿海地区,实际运行年利用小时数高、无弃风限电;省外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黑龙江省等风资源较好地区。福建省近海风能整体优于陆上地区,海上风电资源处于全国前列。公司海上风电场位于福建莆田平海湾,一、二期总装机容量29.6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占公司风电装机规模的32.62%。显著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专业化管理优势
公司深耕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是福建省内从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公司运营管理16个风电项目、1个光伏电站和1个生物质发电厂,在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通过持续的自我挖掘和培养,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的技术、管理团队。凭借专业化的经营和管理,公司项目常年保持良好的运营效率。2023年度,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陆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744小时,所属海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3905小时,在黑龙江省所属三个风电场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443小时,高于国内平均水平2225小时。2023年,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全国电力行业风电运行指标对标结果,公司所属平潭青峰二期、福清大帽山、王母山、马头山风电场分别获评5A、4A、4A、3A级风电场,创公司历年最好成绩。
3、可持续发展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是福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承担福建省内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角色,在获配省内新能源资源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大股东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为避免同业竞争,投资集团承诺在闽投海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宁德闽投(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C)区项目)、霞浦闽东(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等海电资产符合一定条件后与上市公司协商,启动资产注入程序。除了大股东的鼎力支持,公司坚持自主开发和优质项目并购双轮驱动,一方面积极在福建省内争取资源配置,一方面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在省外寻找资源条件良好的平价风电、光伏项目投资机会,通过项目滚动开发促进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4、资金优势
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已投产的各风电项目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通畅,资金获取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2023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44.21%,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2亿元,同比减少3.30%;利润总额8.62亿元,同比减少
5.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8亿元,同比减少6.91%。 截至2023年末,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90.73万千瓦(陆上风电
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29.6万千瓦)、光伏发电2万千瓦、生物质热电3万千瓦,报告期累计完成上网电量284,294.74万千瓦时,同比减少8.7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731,811,521.35 | 1,790,929,602.35 | -3.30 |
营业成本 | 750,153,805.82 | 686,250,869.15 | 9.3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36,483.56 | 1,176,485.68 | 319.6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286,549.96 | 3,046,050.00 | 566.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5,259,831.56 | -13,685,403.45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783,762.91 | 不适用 | |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2,594,547.87 | 917,460,552.57 | -5.98 |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62,146,667.98 | 916,652,961.87 | -5.95 |
所得税费用 | 139,567,336.36 | 131,924,160.77 | 5.79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2,579,331.62 | 784,728,801.10 | -7.9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271,220.53 | 16,801,408.88 | 62.32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99,000,000.00 | 790,000,000.00 | 241.65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408,566.48 | 2,287,632.68 | 660.9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7,228,878.02 | 792,464,974.13 | 242.8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993,029.50 | 217,215,536.62 | -57.19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00,000,000.00 | 969,000,000.00 | 271.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92,993,029.50 | 1,186,215,536.62 | 211.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5,764,151.48 | -393,750,562.49 | 不适用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8,090,753.58 | 177,420,283.48 | 90.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0,174,213.54 | 1,595,356,185.98 | 34.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0,174,213.54 | -574,136,185.98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发电量、售电量同比减少,对应营业收入相应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计提安全生产费和富锦热电上网电量增加,燃料成本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并赎回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同比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持有期间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同比增加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同比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富锦热电计提资产组减值所致。营业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减少所致。利润总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营业利润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个别项目退出税收全免优惠期所致。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赎回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同比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利息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在建项目投资款支出减少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已购买尚未到期赎回的结构性存款同比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支付股利较去年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股利较去年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偿还借款本金及支付股利较去年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的五、“(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电力 | 1,693,690,623.67 | 713,514,743.15 | 57.87 | -4.12 | 7.81 | 减少4.6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风电 | 1,614,398,151.78 | 615,300,375.88 | 61.89 | -6.95 | 1.49 | 减少3.16个百分点 |
光伏发电 | 21,198,285.95 | 11,755,170.75 | 44.55 | -6.16 | 9.20 | 减少7.8个百分点 |
生物质发电 | 58,094,185.94 | 86,459,196.52 | -48.83 | 544.76 | 92.95 | 增加348.4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福建 | 1,493,614,724.40 | 552,171,645.03 | 63.03 | -9.17 | 1.06 | 减少3.74个百分点 |
黑龙江 | 178,877,613.32 | 149,587,927.37 | 16.37 | 79.61 | 42.88 | 增加21.49个百分点 |
新疆 | 21,198,285.95 | 11,755,170.75 | 44.55 | -6.16 | 9.20 | 减少7.8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风电 | 万千瓦时 | 280,038.16 | 272,354.30 | -10.84 | -10.95 |
光伏发电 | 万千瓦时 | 3,154.09 | 3,069.30 | -0.37 | -0.01 |
生物质发电 | 万千瓦时 | 10,351.80 | 8,871.14 | 220.29 | 232.00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电力 | 人工成本 | 59,459,686.66 | 8.33 | 56,021,743.11 | 8.46 | 6.14 |
折旧 | 474,133,169.22 | 66.45 | 477,941,148.99 | 72.22 | -0.80 | |
其他 | 179,921,887.27 | 25.22 | 127,891,317.61 | 19.32 | 40.6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风电 | 人工成本 | 51,721,701.96 | 8.41 | 49,169,084.44 | 8.11 | 5.19 |
折旧 | 454,978,622.00 | 73.94 | 461,688,125.55 | 76.15 | -1.45 | |
其他 | 108,600,051.92 | 17.65 | 95,423,379.84 | 15.74 | 13.81 | |
光伏发电 | 人工成本 | 1,000,169.04 | 8.51 | 932,133.96 | 8.66 | 7.30 |
折旧 | 6,690,621.23 | 56.91 | 6,925,036.92 | 64.33 | -3.39 | |
其他 | 4,064,380.48 | 34.58 | 2,907,471.24 | 27.01 | 39.79 | |
生物质热电 | 人工成本 | 6,737,815.66 | 7.79 | 5,920,524.71 | 13.21 | 13.80 |
折旧 | 12,463,925.99 | 14.42 | 9,327,986.52 | 20.82 | 33.62 | |
其他 | 67,257,454.87 | 77.79 | 29,560,466.53 | 65.97 | 127.53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的“九、合并范围的变更”之“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1,387.04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00.0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1,650,091,259.30 | 86.22 |
2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202,131,703.10 | 10.56 |
3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37,693,378.64 | 1.97 |
4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 23,954,063.14 | 1.25 |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951.8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1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366.1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85%。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939,916.54 | 10.80 |
2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23,661,599.97 | 9.85 |
3 |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858,340.87 | 5.77 |
4 | 哈电风能有限公司 | 8,721,189.16 | 3.63 |
5 | 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7,336,945.06 | 3.06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的五、“(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8,573.0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28,573.0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0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的五、“(一)主营业务分析”之“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44,497,349.78 | 2.12 | 1,111,054,888.11 | 9.53 | -77.99 | 主要为本年已购买且期末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较上年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69,233,527.73 | 10.15 | 260,872,972.22 | 2.24 | 348.20 | 主要为期末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较上年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8,145,916.39 | 0.07 | 5,547,597.48 | 0.05 | 46.84 | 主要为预付保险费、齿轮箱采购款、油卡等 |
其他应收款 | 21,717,696.54 | 0.19 | 13,245,565.65 | 0.11 | 63.96 | 主要为期末应收保险理赔款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20,124,176.38 | 1.04 | 240,620,266.27 | 2.06 | -50.08 | 主要为本期待认证、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5,533,753.77 | 0.31 | 24,771,444.56 | 0.21 | 43.45 | 主要为期末预收闽投海电托管费增加所致 |
专项储备 | 7,382,328.96 | 0.06 | 848,408.00 | 0.01 | 770.14 | 主要为各项目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的净增加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1,280,759,997.86 | 11.11 | 809,807,252.58 | 6.95 | 58.16 | 主要为本期内归属于母公司的经营积累转入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电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兆瓦时) | |||||
经营地区/发电类型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上年同期 | 同比 | 今年 |
福建省 | 253,291.15 | 286,509.85 | -11.59% | 246,391.48 | 279,105.64 | -11.72% | 685.00 |
风电 | 253,291.15 | 286,509.85 | -11.59% | 246,391.48 | 279,105.64 | -11.72% | 685.00 |
黑龙江省 | 37,098.81 | 30,803.09 | 20.44% | 34,833.96 | 29,427.82 | 18.37% | 580.27 |
风电 | 26,747.01 | 27,571.13 | -2.99% | 25,962.82 | 26,755.77 | -2.96% | 525.70 |
生物质发电 | 10,351.80 | 3,231.96 | 220.29% | 8,871.14 | 2,672.05 | 232.00% | 740.00 |
新疆哈密 | 3,154.09 | 3,165.94 | -0.37% | 3,069.30 | 3,069.48 | -0.01% | 780.44 |
光伏发电 | 3,154.09 | 3,165.94 | -0.37% | 3,069.30 | 3,069.48 | -0.01% | 780.44 |
合计 | 293,544.05 | 320,478.88 | -8.40% | 284,294.74 | 311,602.94 | -8.76% | 673.20 |
注:上网电价为含税价。
2.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发电量 (万千瓦时) | 同比 | 售电量 (万千瓦时) | 同比 | 收入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 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风电 | 280,038.16 | -10.84% | 272,354.30 | -10.95% | 161,439.82 | 173,493.31 | -6.95 | 发电成本 (除购电成本外) | 61,152.07 | 85.71 | 60,327.44 | 91.15 | 1.37 |
光伏发电 | 3,154.09 | -0.37% | 3,069.30 | -0.01% | 2,119.83 | 2,258.97 | -6.16 | 发电成本 (除购电成本外) | 1,156.52 | 1.62 | 1,060.35 | 1.60 | 9.07 |
生物质发电 | 10,351.80 | 220.29% | 8,871.14 | 232.00% | 5,809.42 | 901.01 | 544.77 | 发电成本 (除购电成本外) | 8,553.93 | 11.99 | 4,322.35 | 6.53 | 97.90 |
外购电(如有) | — | — | — | — | — | — | — | 外购电费 | 488.95 | 0.69 | 475.27 | 0.72 | 2.88 |
合计 | 293,544.05 | -8.40% | 284,294.74 | -8.76% | 169,369.07 | 176,653.29 | -4.12 | - | 71,351.47 | 100.00 | 66,185.41 | 100.00 | 7.81 |
3. 装机容量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为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90.7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29.6万千瓦)、光伏装机2万千瓦、生物质热电装机3万千瓦。
单位:万千瓦
所在区域 | 总装机容量 | 风电装机容量 | 光伏装机容量 | 生物质装机容量 |
福建省 | 79.78 | 79.78 | ||
黑龙江省 | 13.95 | 10.95 | 3 | |
新疆哈密 | 2 | 2 | ||
合计 | 95.73 | 90.73 | 2 | 3 |
4. 电效率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权属福建省内陆上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744小时,同比减少584小时;海上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905小时,同比减少133小时;黑龙江省三个风电项目平均利用小时数为2443小时,同比减少75小时;新疆光伏项目利用小时数为1577小时,同比减少6小时。
5. 资本性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电力市场化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千瓦时
本年度 | 上年度 | 同比变动 | |
市场化交易的总电量 | 137,051.30 | 80,840.35 | 69.53% |
总上网电量 | 284,294.74 | 311,602.94 | -8.76% |
占比 | 48.21% | 25.94% | 增加22.27个百分点 |
7. 售电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母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余额为287,655.11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 | 260,872,972.22 | 20,286,549.96 | 3,600,000,000.00 | 2,699,000,000.00 | -12,925,994.45 | 1,169,233,527.73 |
合计 | 260,872,972.22 | 20,286,549.96 | 3,600,000,000.00 | 2,699,000,000.00 | -12,925,994.45 | 1,169,233,527.7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一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采购供应;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 | 115,672 | 100 | 593,126.76 | 192,302.01 | 86,898.21 | 43,739.01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 | 12,681 | 100 | 26,135.72 | 18,449.97 | 7,993.64 | 2,855.51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清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与服务,旅游景点开发、经营,农林副业开发。 | 11,050 | 100 | 24,910.81 | 14,284.74 | 4,084.70 | 736.98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生物质能发电,风力发电,电力供应,热力生产和供应,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生物质能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风能发电工程施工,热力输送管道设施施工,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销售,灰渣销售,农副产品收购、仓储、销售,休闲观光活动。 | 6,000 | 100 | 33,123.03 | -5,595.20 | 5,809.42 | -5,957.06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及咨询;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 | 60,700 | 100 | 219,758.38 | 90,132.02 | 39,940.89 | 16,163.88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经营管理、技术咨询;风力发电设备、配件及材料的采购供应;风力发电运行及维修服务(不含供电);旅游开发。 | 15,700 | 100 | 47,673.59 | 42,067.24 | 8,587.80 | 2,968.61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电场专业运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物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与服务。 | 11,966 | 51 | 96,653.74 | 34,166.25 | 17,746.67 | 8,287.40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产品的销售;工程建设咨询服务;物资采购、供应;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工业旅游开发与经营。 | 3,500 | 100 | 16,303.81 | 4,025.35 | 2,119.83 | 312.88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 | 5,000 | 1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2、二级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平潭风电持股比例(%)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旅游项目开发;旅游管理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 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 9,000 | 90 | 61,782.04 | 23,333.80 | 11,642.19 | 6,857.94 | 平潭风电控股子公司 |
3、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公司持股比例(%)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度 | 备注 |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电气安装,其他建筑安装业,汽车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房地产业,汽车租赁(不含营运),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节能技术推广服务,承装、装修、承试电力设施;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 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 50,000 | 30 | 33,268.87 | 28,903.43 | 7,069.80 | 151.30 | 公司参股公司 |
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招投标代理服务。 | 100,000 | 16 | 0.00 | 0.00 | 0.00 | 0.00 | 公司参股公司 |
注: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前尚未注资。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格局与发展趋势
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根据中国电力联合协会预测,预计2024年新投产发电装机规模将再超3亿千瓦,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在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发展的带动下,预计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将再次突破3亿千瓦,新增规模与2023年基本相当。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2.5亿千瓦,同比增长12%左右。火电14.6亿千瓦,其中煤电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7%。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8.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至57%左右;其中,并网风电5.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7.8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将超过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0%左右,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
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2024年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4〕22号),强调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能源绿色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巩
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
加快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动电力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2023年,全国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持续上升。2023年1-12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61.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在交易机构注册的主体数量达到70.8万家,市场活力有效激发。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从2016年不到17%上升到2023年超过61%,市场机制已在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在国家开展的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8个地区中,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相继转入正式运行,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首次实现全区域结算试运行,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正式启动。新能源逐步进入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6845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47.3%。
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全覆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即“绿证”,一个绿证对应着1000度可再生能源电量。对于供给端,绿证是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颁发的绿色电力的电子证书,可以证明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环境属性。对于消费端,绿证则是认定绿色电力消费的凭证。2023年7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将绿证核发范围从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扩展到所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随着绿证制度不断完善,有望进一步扩大绿电交易需求,新能源运营商有望受益于绿证带来的绿色收益。
老旧风场“以大代小”市场打开。2003年以来,我国风电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早期建成的风电场所处区域风能资源好,但使用的机组额定功率小,随着运行时间增长,普遍面临发电效率下降问题。使用新的机组进行改造升级,能够进一步用好优质资源,合理扩大装机规模,有效提高发电效率,提升项目经济性。2023年6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规定并网运行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风电场应当退役,经安全运行评估,符合安全运行条件可以继续运营,并首次明确了风电场改造升级可遵循的电价和电网接入政策。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政策的“空白”,打开了国内“以大代小、以新换旧”市场,为未来风电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指导方案。
(以上数据来源于2024年1月3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4年1月25日国家能源局网站《国家能源局2024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2、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趋势,公司将继续响应国家关于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号召,利用福建省地理资源优势加大海上风电领域的投资开发力度,同时积极寻求省外发展机会,参与我国大型风光基地项目建设,不断做强做优做大主业规模。
2023年度,公司权属各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总电量137,051.30万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的
48.21%,市场化交易电量及比重持续提高;福清嘉儒风电场一期项目完成首次绿电交易,成交电量1088.7万度。在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速、绿电绿证交易制度逐步完善的趋势下,公司将继续“苦练内功、开源节流、提质增效”,为全国各省电力市场正式运行做好准备,同时积极开拓CCER、绿电交易等新的盈利增长点。
公司部分早期投产的风电场,并网运行时间已超过15年。公司将依照国家关于老旧风电场改造的相关规定,按照2024年2月2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实施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老旧风电场的改造升级工作。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紧跟国家清洁能源发展政策,践行“双碳”战略目标,立足福建并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对接国家“十四五”新能源战略规划,多措并举获取资源;秉承“创新驱动、效益优先、
风险可控”的经营理念,坚持以风能、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为重点,自建与并购并举,夯实企业发展基础;深化海上风电布局,积极创新“海上风电+”开发模式,探索产业融合发展新路径;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全面优化资本运作手段和渠道,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一流清洁能源企业,为我国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出积极贡献。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计划发电量33.0507亿千瓦时,计划上网电量32.0608亿千瓦时,其中:风力发电机组计划发电量32.0636亿千瓦时,计划上网电量31.1652亿千瓦时;光伏发电机组计划发电量0.3600亿千瓦时,计划上网电量0.3500亿千瓦时;生物质热电计划发电量0.6271亿千瓦时,计划上网电量0.5456亿千瓦时。2024年度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突出党建引领把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全面系统提升党建质量,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建强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操作三支人才队伍,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发展优势。
2、突出项目龙头抓发展。加快推动现有储备项目向前推进,积极拓展省内集中式光伏市场,紧密跟踪“上大压小”相关政策动向,做好公司存量项目改造准备。加大“走出去”拓展力度,在河北、河南、云南等新能源资源丰富区域开拓市场,争取项目资源指标,提升公司发展后劲。加快并购步伐,在市场上寻找具有一定规模、效益良好的电力资产进行收购,提升公司资产体量。
3、突出安全管理补短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构建分级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结合“春查”“秋冬查”“消防专项检查”“网络安全专项检查”等季节性和专项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夯实基础、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全力确保全年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4、突出生产运营增效益。持续推进存量项目精细化管理,提升设备稳定性和可靠性,统筹抓好电力安全生产与供应工作,坚决保障能源电力稳定供应。紧盯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组织参与绿证、绿电交易,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高度重视富锦热电项目安全生产与稳定运行,持续推进设备治理,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水平。
5、突出管理创新提质量。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有序开展组织架构优化,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谋划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工作,推进公司科技创新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电力市场风险
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2023年,山西、广东电力现货市场相继转入正式运行,预计后续山东、甘肃等第一批试点省份电力现货市场也将陆续转为正式运行。2023年1-12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5.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61.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随着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速推进,新能源市场化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由此将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售电量、交易电价等经营指标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023年,公司权属各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总电量137,051.30万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的
48.21%,同比提高22.27%。其中,福建省风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113,556.90万千瓦时,同比增长100.50%。公司2023年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占比较上年大幅提升,总体收益受交易市场的价格浮动影响明显。为此,公司将密切跟踪电力市场相关政策变化,进一步总结分析相关省区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提升企业电力交易能力。
2、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风险
消纳问题一直是困扰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我国新能源资源丰富区域与用电负荷
中心区域不匹配,加上风能、太阳能资源具有随机性强、波动性大、出力不稳定等自然特性,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或者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消纳,或者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工期与接网工程建设工期不匹配等情况下,将产生“弃风”、“弃光”等限电情况,影响项目收益。尽管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的限电问题已有所缓解,但未来随着新能源装机比例进一步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压力将会增加,弃风限电、弃光限电风险依然存在。
目前,公司在福建省的风电项目尚未出现弃风限电情况,但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风电项目和在新疆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仍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2023年,公司在新疆哈密的光伏项目限电率4.91%,限电损失电量163万千瓦时;在黑龙江的风电项目限电率5.30%,限电损失电量1498万千瓦时。公司将抓好生产运营管理,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尽量减少计划外停机,做到“应发尽发”;此外,公司也将加强与项目所在地国家电网公司沟通,优先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得到消纳。另一方面,国家也在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出台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预计国家将会更大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3、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风险
目前,我国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由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发展迅速,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导致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进度缓慢,直接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10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明确了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数值和补贴的计算方式。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对于实际发电小时数高于政策规定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存在绿证交易金额低于补贴金额,甚至无绿证交易,项目收益下降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已有部分早期投产风电项目电价补贴到限。
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目前,新能源发电已全面进入无补贴时代,新增项目不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存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达到后亦不再享受补贴,长期来看,补贴滞后情况待存量项目补贴到期后将逐渐得到缓解。同时,国家为实现“双碳”目标,设计了碳排放权交易、CCER、绿电绿证交易等制度,继续支持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新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相关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2023年,公司绿电交易增收取得突破,福清嘉儒风电场一期项目实现首次绿电交易。公司将密切关注碳排放权交易、CCER、绿电绿证交易等行业政策,积极参与有关交易,力争获得部分替代补贴的收入。
4、市场竞争风险
新能源行业已进入平价及竞价时代,行业竞争愈渐激烈。由于优质风能、太阳能资源的主要分布区域有限,同时发电和上网能力受到本地消纳能力以及当地电网输送容量制约,对于风能、太阳能资源优越,当地消纳能力充分,电力输送容量充足的优质新能源发电项目,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公司获取优质项目资源的难度不断增加。
国家提出的“双碳”目标给包括公司在内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将乘势而为,加快市场开拓步伐,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扩大公司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自身“造血功能”,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5、设备质量风险
设备质量对项目发电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因设备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电力生产秩序不良甚至停滞,都将对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特别是发生涉及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遗留下的质量问题,还将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公司在设备采购时会与设备供应商约定质量保证期,并就质保期内设备的运行指标和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进行考核。公司注重生产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在风机设备质保期内组织人员学习业务技能并督促厂家开展维保工作,在风机设备质保期后即可接收风机维保工作,进行自主运维,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运营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6、自然资源变动风险
风电项目的盈利状况与项目所在地的风速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光伏项目的盈利状况与当地的光照强度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风速、光照强度等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不可预测性,每年的资源状况可能会存在波动。由此,新能源发电企业存在经营业绩随风资源、光照资源等气候条件的变化而波动的风险。
自然资源的变动大多为不可控因素,公司将一方面在项目投资前做好可行性研究,充分评估资源变动对项目投资效益的影响;另一方面在日常管理中加强运营维护,保障项目运营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公司项目的资源禀赋优势。
7、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所属陆上风电项目大部分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域,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三个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富锦市,可能受极端严寒、瞬间狂风等气候条件的影响。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影响项目的发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强化设备定检维护和消缺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针对极端天气等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减少各类自然灾害对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治理工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三项制度进行修订。报告期内,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积极为股东参加会议提供便利,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依法行使其股东权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机构、财务和人员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有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专业结构合理,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声明和承诺,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职能。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选举监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监事能够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的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及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提高公司透明度为目标,增强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坚持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同时站在投资者需求的角度,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优化信息披露的表述方式,使投资者有效获取对其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
6、投资者关系及利益相关方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投资者来访咨询及机构研究员的调研接待工作,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提问,耐心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员工、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法诚信经营,与利益相关方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投资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资产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控股股东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形,同时控股股东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公司《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以公司的资产为其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人员方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依《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产生,控股股东不存在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财务方面:公司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独立核算。控股股东充分尊重上市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的情况。
机构方面: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及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控股股东以管资本为抓手,依法依规履行控股股东职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内部机构与上市公司及其内部机构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
业务方面: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控股股东严格遵守其做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的“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中控股股东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 | 2023-05-18 | http://www.sse.com.cn | 2023-05-19 | 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信贷计划》、《公司2023年度预算草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06-12 | http://www.sse.com.cn | 2023-06-13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郭政 | 董事长 | 男 | 35 | 2023-12-04 | 2025-11-15 | 0 | 0 | 0 | / | 66.12 | 否 |
总经理 | 2021-03-05 | 2025-11-15 | |||||||||
董事 | 2021-09-02 | 2025-11-15 | |||||||||
张骏 | 董事长(离任) | 男 | 50 | 2013-08-30 | 2023-12-01 | 0 | 0 | 0 | / | 56.51 | 否 |
董事 | 2013-08-30 | 2025-11-15 | 0 | 0 | 0 | 0 | 是 | ||||
唐晖 | 董事 | 男 | 53 | 2022-11-15 | 2025-11-15 | 7,500 | 7,500 | 0 | / | 0 | 是 |
吴明 | 董事 | 男 | 39 | 2023-06-12 | 2025-11-15 | 0 | 0 | 0 | / | 0 | 是 |
苏杰 | 董事(离任) | 男 | 53 | 2013-08-30 | 2023-05-23 | 0 | 0 | 0 | / | 0 | 是 |
杨艳 | 董事 | 女 | 50 | 2022-11-15 | 2025-11-15 | 0 | 0 | 0 | / | 0 | 是 |
张天敏 | 董事 | 男 | 61 | 2021-09-02 | 2025-11-15 | 0 | 0 | 0 | / | 61.93 | 否 |
林联青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22-11-15 | 2025-11-15 | 0 | 0 | 0 | / | 6.00 | 否 |
温步瀛 | 独立董事 | 男 | 57 | 2019-10-30 | 2025-11-15 | 0 | 0 | 0 | / | 6.00 | 否 |
许萍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22-07-20 | 2025-11-15 | 0 | 0 | 0 | / | 6.00 | 否 |
游莉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5 | 2023-06-12 | 2025-11-15 | 0 | 0 | 0 | / | 0 | 是 |
财务总监(离任) | 2021-01-18 | 2023-05-22 | 40.76 | 否 | |||||||
梁滨 | 监事 | 女 | 52 | 2019-05-10 | 2025-11-15 | 0 | 0 | 0 | / | 50.86 | 否 |
林健 | 职工监事 | 男 | 52 | 2021-08-19 | 2025-11-15 | 0 | 0 | 0 | / | 44.53 | 否 |
林滨牧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15-06-09 | 2025-11-15 | 0 | 0 | 0 | / | 61.12 | 否 |
鄢波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16-08-30 | 2025-11-15 | 20,600 | 20,600 | 0 | / | 61.12 | 否 |
纪志国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0 | 2022-11-15 | 2025-11-15 | 0 | 0 | 0 | / | 47.20 | 否 |
柳上莺 | 财务总监 | 女 | 44 | 2023-06-12 | 2025-11-15 | 0 | 0 | 0 | / | 18.04 | 否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2021-09-02 | 2023-06-12 | 0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28,100 | 28,100 | / | 526.19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郭政 | 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福建闽投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
张骏 | 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中心主任、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本部项目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投资部项目经理、公司董事长。 |
唐晖 | 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中心项目经理(外派福建水口发电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能源投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
吴明 | 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人才办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集团党委秘书,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
杨艳 | 现任福建海峡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福建省闽投深海养殖装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
张天敏 |
现任公司董事、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福建省南平南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林联青 | 现任上海协力(福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兼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 |
温步瀛 | 现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系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副院长,福州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
许萍 | 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 |
游莉 | 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 |
梁滨 | 现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融资本中心项目经理(外派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纪委书记)、公司监事;曾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纪委书记。 |
林健 | 现任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公司职工监事;曾任中闽(霞浦)风电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经理。 |
林滨牧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曾任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总工程师。 |
鄢波 |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
纪志国 |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公司战略发展部副经理、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
柳上莺 | 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曾任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骏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投资中心主任 | 2023年11月 | |
唐晖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能源投资中心项目经理(外派福建水口发电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 2023年11月 | |
吴明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人才办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 2023年12月 | |
游莉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资金财务部总经理 | 2023年11月 | |
梁滨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金融资本中心项目经理(外派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纪委书记) | 2023年11月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唐晖 | 福建闽投永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国家管网集团福建省管网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
国家管网集团闽投(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杨艳 | 福建海峡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
福建省闽投深海养殖装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
林联青 | 上海协力(福州)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 ||
福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民商法律专业委员会 | 委员 | |||
温步瀛 | 福州大学 | 电力工程系教授 | 2009年 | |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2月 | ||
许萍 | 福州大学 | 会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 ||
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7月 |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3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订和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董事、监事报酬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及个人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提出薪酬建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兼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按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其他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独立董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领取报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详见本节“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中“(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合计526.19万元,其中独立董事合计领取的税前报酬1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游莉 | 财务总监 | 离任 | 工作变动提出辞职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
苏杰 | 董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提出辞职 |
吴明 | 董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 |
柳上莺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变动提出辞职 |
财务总监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
郭政 | 董事长 | 选举 | 董事会选举 |
张骏 | 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变动提出辞职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 | 2023-04-18 | 审议通过了《公司总经理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信贷计划》、《公司2023年度预算草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3-04-27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3-05-26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3-06-01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3-06-12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3-07-24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年薪确定情况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3-08-28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 | 2023-10-30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 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3-12-04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
第九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 2023-12-19 |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郭政 | 否 | 10 | 10 | 6 | 0 | 0 | 否 | 2 |
张骏 | 否 | 10 | 10 | 6 | 0 | 0 | 否 | 2 |
唐晖 | 否 | 10 | 10 | 6 | 0 | 0 | 否 | 2 |
苏杰 | 否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吴明 | 否 | 6 | 6 | 3 | 0 | 0 | 否 | 0 |
杨艳 | 否 | 10 | 10 | 6 | 0 | 0 | 否 | 2 |
张天敏 | 否 | 10 | 10 | 6 | 0 | 0 | 否 | 2 |
林联青 | 是 | 10 | 10 | 6 | 0 | 0 | 否 | 2 |
温步瀛 | 是 | 10 | 10 | 6 | 0 | 0 | 否 | 2 |
许萍 | 是 | 10 | 10 | 6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4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许萍(主任委员)、林联青、温步瀛、唐晖、吴明 |
提名委员会 | 林联青(主任委员)、温步瀛、许萍、张骏、郭政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温步瀛(主任委员)、林联青、许萍、杨艳、张天敏 |
战略委员会 | 郭政(主任委员)、张骏、唐晖、吴明、林联青、温步瀛、许萍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03-30 | 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关于审计工作的情况汇报,就资产减值、关联交易、收入确认及内控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阅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审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了意见。 | 认为初审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023-04-18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1)对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请年度审计机构、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出具书面审核意见;(2)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3-04-27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3-08-28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3-10-30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3-12-19 | 在审计机构进场前,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就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及人员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确定了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 要求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计工作,按时提交审计报告,以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按期披露。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05-26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提名吴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3-06-12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提名柳上莺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3-12-19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 同意提名纪志国先生为公司首席合规官,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07-24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和年薪确定情况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 (1)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及任职时间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发放标准;(2)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及重点工作,结合各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分工,制定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指标;(3)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06-01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 | 设立参股公司符合公司战略投资方向,有利于推动公司“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9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1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6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80 |
技术人员 | 76 |
财务人员 | 26 |
行政人员 | 82 |
合计 | 46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 | 17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332 |
大专学历 | 105 |
大专以下学历 | 10 |
合计 | 464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体系由薪金、福利、奖金、中长期激励构成,实现员工职级、薪酬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公司每年根据完成年度经营绩效的情况,按照利润总额、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均利润、新项目增人增资等指标进行年度工资总额管理与分配。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立足于培养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围绕公司战略需要和员工职业发展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公司培训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技能三类,内容按类别、分层次覆盖基层、中层及高层员工,力图通过多样化的培训模式促使员工主动学习、自我提升,
通过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026.70万元 |
注:公司系统劳务外包主要包括驾驶服务外包、生产服务外包等,驾驶服务的随机性较强,生产服务外包主要按业务量结算,难以统计工时总数。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并制订了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决策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现金分红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利润分配事项。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底总股本1,902,996,143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149,807.15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95,149,807.15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78,473,538.83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4.02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95,149,807.15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4.02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经理层20名成员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签订了《个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及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综合考评,最终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年度报告披露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薪酬体系规定,披露的薪酬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且得到了较好的实施。报告期内,公司认真组织开展内控自我评价工作,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系统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形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控股下属公司管理办法》对各级子公司的治理结构、经营决策、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控制,确保各级子公司规范、高效运作。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实行统一管理,通过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现对子公司的治理监控;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子公司相关重大事项按制度规定报公司审批;子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对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闽能源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治理现状与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需整改的相关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则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420.0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富锦热电被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列入2023年度黑龙江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等。富锦热电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满足国家标准和属地要求,不存在违规超标排放情况。报告期,富锦热电投建的富锦市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污染物具体排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排放口数量、分布和排放方式 | 主要污染物 | 许可排放总量 (吨) | 实际排放总量 (吨) |
富锦热电 | 单根烟囱;有组织排放 | SO2 | 72.36 | 16.44 |
NOX | 72.36 | 29.05 | ||
颗粒物 | 21.71 | 5.86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富锦热电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确保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富锦热电投建的富锦市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取得环境保护部门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并已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富锦热电严格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富锦热电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严格开展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按照排污许可制度和自行监测规范的相关要求,做好自行监测计划和方案,并严格落实执行。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开发新能源项目、进行项目设计时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等文件作为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的依据文件之一;在取得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环评批复后,方能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采用环境友好、循环经济的理念优化建设方案,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或更高的标准要求进行绿色施工,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防止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努力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或破坏。同时,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现场管理协议,通过过程及动态管理要求和督促其在保证项目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实现节地、节水、节电、节材和环境保护。项目建成后,还需通过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环保验收。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559,700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风电、光伏发电作为可再生能源,节能减排效益显著。2023年度,公司权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293,544.05万千瓦时,与同规模火电企业相比,可节约标煤102.7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55.97万吨、二氧化硫7.72万吨、氮氧化合物3.85万吨和粉尘69.86万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闽能源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3.17 | |
其中:资金(万元) | 2.00 | 子公司向福清市城头镇新楼村乡贤会捐资2万元,用于新楼村小学教育事业发展。 |
物资折款(万元) | 1.17 | 子公司向福清市三山镇消防救援站捐赠物资1.17万元,支持地方消防事业建设。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5.32 | |
其中:资金(万元) | 25.32 | 公司及子公司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活动,采购宁夏、龙岩武平县等地扶贫产品15.32万元;子公司捐助10万元,用于支持连江县黄岐镇赤才村老人活动中心火灾后重建和连江县黄岐镇后仑村码头值班楼建设。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消费扶贫、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2019-04-04 | 是 | 长期 | 是 | / |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本公司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闽投海电、闽投电力、闽投抽水蓄能、宁德闽投、霞浦闽东中的任意一家实体稳定投产、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实现盈利、不存在合规性问题并符合上市条件后一年内,本公司将与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启动将相关符合上市条件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程序,具体的注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方式;但如果前述资产在按照本承诺启动资产注入工作之前已经不再从事发电类业务、其他股东不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除外。上述承诺中的“稳定投产”系指相关公司的所有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试运行期满后,确定发电机组或发电工程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规定,并签署相关验收证书(试运行的标准按照启动资产注入工作时有效的相关发电机组验收规范执行)。2、除上述承诺事宜以外,本公司进一步承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3、本公司将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如发现未来在境内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资产运作、并购等商业机会,本公司将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决定是否利用该等商业机会。若在上述过程中出现因上市公司放弃上述商业机会而最终由本公司承接的情况,本公司将在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若存在无法满足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本公司依法将其持有的该等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由上市公司代管、监管,直至该等资产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后注入上市公司。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2019-07-17 | 是 | 长期 | 是 | / |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本公司/本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共同控制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本公司/本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3、本公司/本企业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之情况,则本公司/本企业投资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公司/本企业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就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本企业保证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2、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公司/本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 2019-07-17 | 是 | 长期 | 是 | / |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鉴于中闽海电二期项目建设和实际经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不利影响,根据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投资集团对原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限进行调整,投资集团承诺,在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各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829.84万元、49,708.75万元、46,249.72万元。投资集团承诺,如果中闽海电在承诺期限内各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投资集团应就上述利润差额部分(下称“利润差额”)对中闽能源进行补偿,补偿原则为:(1)投资集团首先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投资集团已将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以下同)进行补偿,对于需补偿的股份数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即中闽能源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2)如投资集团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足补偿的,不足部分由投资集团以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投资集团已进行转股部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同)进行补偿,对于需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赎回并予以注销(即中闽能源有权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赎回补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投资集团保证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优先用于履行该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义务,不得通过质押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在该协议项下的利润补偿实施完毕前,如投资集团拟质押其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需事先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该协议该等拟质押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潜在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支付利润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该等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影响。在承诺期限内如果发生签署该协议时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任何客观事实,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疫情或其他天灾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骚乱、罢工等社会性事件(以下简称“不可抗力”),导致中闽海电各年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或利润延迟实现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或减轻投资集团的补偿责任。该协议中的“台风”系指在出现热带气旋期间,风速超过中闽海电风机设计的安全风速(安全风速指“3秒平均风速70m/s或10分钟平均风速50m/s”,下同)的强风。在出现热带气旋时,若风速不超过中闽海电风机设计的安全风速,投资集团将不就因该等热带气旋导致的中闽海电利润损失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只有在(1)热带气旋的风速超过安全风速,且(2)该等热带气旋对中闽海电的利润造成损失时,投资集团可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 | 2021-04-26 | 是 | 3年 | 是 | / | /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鉴于业绩承诺期限整体延后1年,投资集团承诺:1、本公司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锁定期(或限售期)将顺延至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2、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而取得的股份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 2021-04-26 | 是 | 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 是 | / |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闽海电的部分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能向中闽海电提供所出租房屋的权属证明或有权出租证明文件(包括共同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部分租赁房产的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不符,且中闽海电的全部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备案,为避免中闽能源因本次交易而遭受损失,本公司已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中闽海电租赁房产的权属或土地性质问题等瑕疵导致中闽能源或中闽海电被有关行政机关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者给中闽能源或中闽海电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中闽能源以及中闽海电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予以充分的补偿。 | 2019-07-17 | 是 | 长期 | 是 | / | / |
1、本公司保证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通过质押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2、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完毕前,如本公司拟质押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时,需事先书面告知质权人,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及/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以及需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确保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不受该等股份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影响。 | 2021-04-26 | 是 | 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 是 | / |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分红 |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2、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3、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4、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 2022-11-15 | 是 | 3年 | 是 | /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100%股权事项与投资集团签署《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投资集团承诺中闽海电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各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7,829.84万元、49,708.75万元、46,249.72万元。如果中闽海电在承诺期限内各会计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的累积承诺净利润的,投资集团应就上述利润差额部分对中闽能源进行补偿。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闽能源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08830123号),中闽海电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739.0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476.06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中闽海电调整后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407.9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129.83万元,中闽海电完成了截至2023年度的累积业绩承诺。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审计,中闽海电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476.06万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129.83万元,完成了截至2023年度的累积业绩承诺。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闽能源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2、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产生商誉。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之“(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6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林招通、范言长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1年、4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验证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如下:
(1)与关联人购销商品、接受劳务等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 |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为其第一大股东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保险费 | 2,600.00 | 2,531.47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三级子公司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物业安保费等 | 370.00 | 377.61 |
合计 | / | / | / | 2,970.00 | 2,909.08 |
(2)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 | ||||
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级子公司 | 委托绿电交易服务 | 委托福建省闽投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绿电交易相关服务费 | 100.00 | 0.00 |
合计 | / | / | / | 100.00 | 0.00 |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 租入 | 房屋租赁 | 80.00 | 72.38 |
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二级子公司 | 租入 | 房屋租赁 | 45.00 | 0.00 |
合计 | / | / | / | 125.00 | 72.38 |
(4)与关联人金融业务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 | 金融业务 | 中闽海电取得福建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新开发银行贷款:支付利息 | 4,300.00 | 3,405.84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金融业务 | 存款业务 |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3,800万元 |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3,777.95万元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向投资集团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中闽海电股权事项涉及业绩承诺约定。经审计,中闽海电2023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476.06万元,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129.83万元,完成了截至2023年度的累积业绩承诺。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闽海电与投资集团、闽投海电签署的《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托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闽海电与闽投海电签署的《共用资产费用分摊协议》,报告期内发生闽投海电支付中闽海电托管费及共用资产分摊费用3,663.91万元。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的“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中“5.关联交易情况”之“(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3,649,000,000.00 | 950,000,000.00 | 0.00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自有资金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 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 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浦发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49,000,000.00 | 2022-12-27 | 2023-02-06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3.00% | 3.00% | 163,333.33 | 163,333.33 | 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540,000,000.00 | 2023-01-12 | 2023-04-12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90% | 2.90% | 3,723,200.00 | 3,723,200.00 | 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闽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02-10 | 2023-02-28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3.40% | 3.40% | 188,888.88 | 188,888.88 | 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闽都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03-07 | 2023-03-31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3.21% | 3.21% | 244,321.15 | 244,321.15 | 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0 | 2023-04-14 | 2023-07-17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3.26% | 3.26% | 1,625,534.25 | 1,625,534.25 | 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90,000,000.00 | 2023-04-14 | 2023-07-17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3.00% | 3.00% | 2,902,771.23 | 2,902,771.23 | 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07-20 | 2023-10-20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90% | 2.98% | 759,189.04 | 759,189.04 | 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410,000,000.00 | 2023-07-20 | 2023-10-20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3.00% | 3.15% | 3,306,958.90 | 3,306,958.90 | 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00.00 | 2023-08-11 | 2023-11-09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84% | 2.90% | 435,550.69 | 435,550.69 | 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750,000,000.00 | 2023-09-27 | 2023-12-27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76% | 2.76% | 4,187,860.27 | 4,187,860.27 | 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12-07 | 2024-03-07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66% | 2.66% | 686,863.01 | / | 100,000,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000.00 | 2023-12-27 | 2024-03-28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85% | 2.85% | 1,065,821.92 | / | 150,000,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0 | 2023-12-27 | 2024-03-28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85% | 2.85% | 2,131,643.84 | / | 300,000,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0 | 2023-12-27 | 2024-03-28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85% | 2.85% | 2,131,643.84 | / | 300,000,000.00 | 是 | 是 |
光大银行福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3-12-29 | 2024-03-29 | 自有资金 | 结构性存款 | 否 | 2.85% | 2.85% | 712,500.00 | / | 100,000,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30,000,000.00 | 2022-07-20 | 2025-07-20 | 自有资金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否 | 3.45% | 3.45% | 3,105,000.00 | / | 30,000,000.00 | 是 | 是 |
农业银行华林支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70,000,000.00 | 2022-08-23 | 2025-08-23 | 自有资金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否 | 3.25% | 3.25% | 6,825,000.00 | / | 70,000,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20,000,000.00 | 2022-08-24 | 2025-08-24 | 自有资金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否 | 3.45% | 3.45% | 2,070,000.00 | / | 20,000,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20,000,000.00 | 2022-09-13 | 2025-09-13 | 自有资金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否 | 3.35% | 3.35% | 2,010,000.00 | / | 20,000,000.00 | 是 | 是 |
农业银行华林支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70,000,000.00 | 2022-12-16 | 2025-12-16 | 自有资金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否 | 3.10% | 3.10% | 6,510,000.00 | / | 70,000,00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6,00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3,46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1,220,547,834 | 64.14 | 748,834,80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2,964,000 | 24,117,063 | 1.27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0 | 21,823,204 | 1.15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18,641,243 | 0.9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0 | 16,101,977 | 0.8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林春玲 | 0 | 6,000,000 | 0.32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5,325,381 | 0.28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824,978 | 4,824,978 | 0.25 | 0 | 未知 | 未知 | ||
李世前 | 0 | 3,989,975 | 0.2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方锦锋 | 3,976,105 | 3,976,105 | 0.21 | 0 | 未知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71,713,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471,713,026 | |||||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24,117,06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17,063 | |||||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21,823,20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23,204 | |||||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41,2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41,243 | |||||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6,101,977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01,977 | |||||
林春玲 | 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0 | |||||
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325,381 | 人民币普通股 | 5,325,381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824,978 | 人民币普通股 | 4,824,978 | |||||
李世前 | 3,989,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89,975 | |||||
方锦锋 | 3,976,105 | 人民币普通股 | 3,976,105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和华兴创投、铁路投资、华兴新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21,153,063 | 1.11 | 2,888,700 | 0.15 | 24,117,063 | 1.27 | 630,000 | 0.03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4,824,978 | 0.25 |
李世前 | 新增 | 0 | 0 | 3,989,975 | 0.21 |
方锦锋 | 新增 | 0 | 0 | 3,976,105 | 0.21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8L-CT001沪 | 退出 | 0 | 0 | 未知 | 未知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 | 退出 | 0 | 0 | 未知 | 未知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家颐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 | 2,674,723 | 0.14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48,834,808 | 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 748,834,808 | 1、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锁定期将顺延至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有关规定执行。2、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转股而取得的股份以及基于该等股份而享有的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应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3、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政策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非 |
成立日期 | 2009年4月27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铁路运输等行业或项目的投资、开发;对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创业投资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等行业的投资;对农业、林业、酒店业、采矿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资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兴业证券761,662,725股,股比为8.82%;直接和间接持有境外上市公司闽信集团有限公司59.53%的股权;直接和间接持有兴业银行632,297,102股,股比为3.04%;直接持有闽东电力30,111,565股,股比6.58%;直接持有金龙汽车75,757,575股,股比10.57%;直接持有中国电信920,294,182股,股比1.01%。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4]23008830013号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能源)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闽能源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闽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固定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九)所述,中闽能源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716,178.58万元,账面价值较大,其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余额2,922.84万元。由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对财务报表的重要性,同时在评估潜在减值时涉及中闽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管理层估计及判断的偏差可能造成重大财务影响,因此我们将固定资产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对该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了解并评估中闽能源与识别资产减值迹象和测算可回收金额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
(2)实地勘察了相关资产,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毁损、故障、长期闲置等状况。
(3)评估了减值测试方法的适当性。评价管理层运用的资产减值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折现率、关键假设和参数的合理性,包括将这些假设和参数与支持性证据对比,尤其是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未来售电量、上网电价等,以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
(二)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之(三)、(三十一)所示,中闽能源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44,543.75万元、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列示营业收入为173,181.15万元,应收账款为应收电费,金额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且应收电费中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回收期较长。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与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选取样本检查收入与应收账款确认的支持性原始资料,结合电费收入细节测试对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进行检查测试,评价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根据客户交易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执行函证程序。
(4)分析应收账款组成情况,检查标杆电价、补贴电价的收回情况及未收到的原因,评价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5)执行截止测试,确认收入是否计入正确的会计期间,关注公司期末及期后应收账款回收情况。
四、其他信息
中闽能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闽能源2023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闽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闽能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闽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闽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闽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闽能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招通
中国注册会计师:范言长
中国福州市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44,497,349.78 | 1,111,054,888.1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169,233,527.73 | 260,872,972.22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2,445,437,473.57 | 2,000,376,594.37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8,145,916.39 | 5,547,597.4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717,696.54 | 13,245,565.6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1,965,633.50 | 37,411,182.97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20,124,176.38 | 240,620,266.27 |
流动资产合计 | 4,041,121,773.89 | 3,669,129,067.0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6,710,279.22 | 86,256,367.6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161,785,783.07 | 7,650,238,229.77 |
在建工程 | 七、22 | 13,897,408.26 | 14,140,310.35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416,933.64 | 8,812,730.50 |
无形资产 | 七、26 | 116,202,513.46 | 125,240,962.7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7,408,604.97 | 72,013,862.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9,157,966.06 | 29,235,495.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347,821.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482,927,309.68 | 7,985,937,959.47 | |
资产总计 | 11,524,049,083.57 | 11,655,067,026.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20,236,338.90 | 380,340,083.3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79,945,188.93 | 935,776,319.7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3,126,118.07 | 17,178,086.52 |
应交税费 | 七、40 | 69,843,171.37 | 72,588,541.5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5,533,753.77 | 24,771,444.5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七、41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87,172,412.31 | 447,848,624.05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705,856,983.35 | 1,878,503,099.7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758,828,600.00 | 2,042,768,361.1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043,604.00 | 5,637,453.23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456,134,269.87 | 1,628,886,968.5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55,017,031.16 | 149,791,560.54 |
递延收益 | 七、51 | 1,919,400.00 | 1,84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1,571,053.81 | 14,099,955.5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88,513,958.84 | 3,843,024,298.97 | |
负债合计 | 5,094,370,942.19 | 5,721,527,398.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02,996,143.00 | 1,902,996,14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43,977,083.28 | 2,943,977,083.2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7,382,328.96 | 848,408.00 |
盈余公积 | 七、59 | 115,247,739.12 | 98,026,559.8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80,759,997.86 | 809,807,252.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50,363,292.22 | 5,755,655,446.73 | |
少数股东权益 | 179,314,849.16 | 177,884,181.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429,678,141.38 | 5,933,539,627.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524,049,083.57 | 11,655,067,026.54 |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9,559,053.50 | 610,171,669.7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69,233,527.73 | 260,872,972.22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0,138.50 | 30,904.1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084,811,125.96 | 2,357,111,104.1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九、2 | 828,704,653.96 | 987,934,632.17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7,520,000.00 | 153,24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88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61,183,845.69 | 3,381,426,676.1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263,455,000.00 | 1,118,675,00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876,551,119.23 | 2,876,097,207.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760,616.30 | 10,316,094.14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06,301.82 | ||
无形资产 | 3,418,980.41 | 884,231.1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0,641.1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54.0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47,821.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53,533,536.94 | 4,006,432,229.98 | |
资产总计 | 7,614,717,382.63 | 7,387,858,906.1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0,236,338.90 | 380,340,083.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920,267.26 | 825,352.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02,955.06 | 5,132,755.09 | |
应交税费 | 984,468.76 | 1,277,493.39 | |
其他应付款 | 424,965,110.78 | 501,130,991.5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8,659,638.89 | 191,117,889.71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79,468,779.65 | 1,079,824,565.0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442,455,000.00 | 997,255,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42,455,000.00 | 997,255,000.00 | |
负债合计 | 2,321,923,779.65 | 2,077,079,565.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02,996,143.00 | 1,902,996,14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064,009,544.09 | 3,064,009,544.0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02,083.61 | ||
盈余公积 | 115,247,739.12 | 98,026,559.87 | |
未分配利润 | 210,438,093.16 | 245,747,094.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92,793,602.98 | 5,310,779,341.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614,717,382.63 | 7,387,858,906.16 |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731,811,521.35 | 1,790,929,602.3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731,811,521.35 | 1,790,929,602.3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43,223,870.92 | 910,242,672.2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750,153,805.82 | 686,250,869.1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4,133,059.98 | 13,694,837.70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七、64 | 70,695,311.34 | 73,136,452.25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8,573.03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8,113,120.75 | 137,160,513.16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114,936,650.89 | 150,482,383.04 |
利息收入 | 七、66 | 6,933,734.72 | 13,369,799.22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4,569,418.87 | 46,244,252.9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936,483.56 | 1,176,485.6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3,911.53 | 120,597.4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0,286,549.96 | 3,046,05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5,259,831.56 | -13,685,403.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1,783,762.9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738,376.40 | -7,762.71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62,594,547.87 | 917,460,552.5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69,283.11 | 11,196.4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717,163.00 | 818,787.1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62,146,667.98 | 916,652,961.8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39,567,336.36 | 131,924,160.7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2,579,331.62 | 784,728,801.1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2,579,331.62 | 784,728,801.1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8,473,538.83 | 728,837,664.9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105,792.79 | 55,891,136.1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22,579,331.62 | 784,728,801.1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8,473,538.83 | 728,837,664.99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105,792.79 | 55,891,136.1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65 | 0.383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65 | 0.3830 |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3,574,469.05 | 32,651,185.15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438,893.42 | 173,103.2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6,522,818.70 | 15,020,294.94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0,848,276.26 | 3,968,244.8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509,519.59 | 5,334,890.49 | |
利息收入 | 2,734,513.04 | 1,373,444.44 | |
加:其他收益 | 727.7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46,172,788.13 | 1,217,257,451.2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53,911.53 | 120,597.4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286,549.96 | 2,768,183.3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428.8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2,224,546.49 | 1,233,541,605.58 | |
加:营业外收入 | 0.09 | ||
减:营业外支出 | 64,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2,224,546.58 | 1,233,477,605.58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754.04 | 19,339.1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2,211,792.54 | 1,233,458,266.4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2,211,792.54 | 1,233,458,266.4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2,211,792.54 | 1,233,458,266.4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34,730,044.37 | 1,708,638,032.2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551,892.37 | 37,076,854.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0,179,810.00 | 19,354,017.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1,461,746.74 | 1,765,068,904.8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3,186,486.81 | 138,691,585.8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5,863,553.19 | 121,529,972.6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5,759,659.52 | 212,345,072.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7,271,220.53 | 16,801,408.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2,080,920.05 | 489,368,040.1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9,380,826.69 | 1,275,700,864.7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99,000,000.00 | 79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408,566.48 | 2,287,632.6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20,311.54 | 177,341.4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7,228,878.02 | 792,464,974.1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993,029.50 | 217,215,536.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00,000,000.00 | 969,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92,993,029.50 | 1,186,215,536.6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5,764,151.48 | -393,750,562.4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20,000,000.00 | 1,021,22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0,000,000.00 | 1,021,22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98,438,194.02 | 1,413,156,581.37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8,090,753.58 | 177,420,283.4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2,595,678.41 | 29,336,459.6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3,645,265.94 | 4,779,321.1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0,174,213.54 | 1,595,356,185.9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20,174,213.54 | -574,136,185.9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6,557,538.33 | 307,814,116.2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1,054,888.11 | 803,240,771.8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4,497,349.78 | 1,111,054,888.11 |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6,378,251.62 | 540,116,999.4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378,251.62 | 540,116,999.4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193,598.17 | 5,804,717.3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17,315.25 | 1,064,895.2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083,063.87 | 376,803,285.9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1,193,977.29 | 383,672,898.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815,725.67 | 156,444,100.8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99,000,000.00 | 51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64,063,786.62 | 230,156,099.3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303.8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870,574.1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9,490,000.00 | 313,32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2,553,786.62 | 1,070,384,977.3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22,314.09 | 1,417,031.0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00,000,000.00 | 689,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6,050,000.00 | 281,22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48,272,314.09 | 971,637,031.0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5,718,527.47 | 98,747,946.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00.00 | 681,22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0,000,000.00 | 681,22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76,880,000.00 | 375,6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2,776,733.74 | 4,935,281.2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1,629.41 | 714,636.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0,078,363.15 | 381,329,917.2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921,636.85 | 299,890,082.7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0,612,616.29 | 555,082,129.9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10,171,669.79 | 55,089,539.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559,053.50 | 610,171,669.79 |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848,408.00 | 98,026,559.87 | 809,807,252.58 | 5,755,655,446.73 | 177,884,181.11 | 5,933,539,627.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848,408.00 | 98,026,559.87 | 809,807,252.58 | 5,755,655,446.73 | 177,884,181.11 | 5,933,539,627.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33,920.96 | 17,221,179.25 | 470,952,745.28 | 494,707,845.49 | 1,430,668.05 | 496,138,513.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8,473,538.83 | 678,473,538.83 | 44,105,792.79 | 722,579,331.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221,179.25 | -207,520,793.55 | -190,299,614.30 | -43,997,863.42 | -234,297,477.7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221,179.25 | -17,221,179.2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0,299,614.30 | -190,299,614.30 | -43,997,863.42 | -234,297,477.7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533,920.96 | 6,533,920.96 | 1,322,738.68 | 7,856,659.64 | |||||||||||
1.本期提取 | 20,489,350.61 | 20,489,350.61 | 1,783,350.15 | 22,272,700.76 | |||||||||||
2.本期使用 | -13,955,429.65 | -13,955,429.65 | -460,611.47 | -14,416,041.1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7,382,328.96 | 115,247,739.12 | 1,280,759,997.86 | 6,250,363,292.22 | 179,314,849.16 | 6,429,678,141.3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70,724,893.09 | 81,687,718.96 | 4,999,385,838.33 | 170,113,105.90 | 5,169,498,944.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6,583,535.41 | 26,583,535.41 | 644,728.94 | 27,228,264.3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70,724,893.09 | 108,271,254.37 | 5,025,969,373.74 | 170,757,834.84 | 5,196,727,208.5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48,408.00 | 27,301,666.78 | 701,535,998.21 | 729,686,072.99 | 7,126,346.27 | 736,812,419.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28,837,664.99 | 728,837,664.99 | 55,891,136.11 | 784,728,801.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7,301,666.78 | -27,301,666.78 | -48,904,930.09 | -48,904,930.0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301,666.78 | -27,301,666.7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904,930.09 | -48,904,930.0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48,408.00 | 848,408.00 | 140,140.25 | 988,548.25 | |||||||||||
1.本期提取 | 1,465,137.35 | 1,465,137.35 | 140,140.25 | 1,605,277.60 | |||||||||||
2.本期使用 | -616,729.35 | -616,729.35 | -616,729.3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2,943,977,083.28 | 848,408.00 | 98,026,559.87 | 809,807,252.58 | 5,755,655,446.73 | 177,884,181.11 | 5,933,539,627.84 |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3,064,009,544.09 | 98,026,559.87 | 245,747,094.17 | 5,310,779,341.1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02,996,143.00 | 3,064,009,544.09 | 98,026,559.87 | 245,747,094.17 | 5,310,779,341.1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2,083.61 | 17,221,179.25 | -35,309,001.01 | -17,985,738.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2,211,792.54 | 172,211,792.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7,221,179.25 | -207,520,793.55 | -190,299,614.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221,179.25 | -17,221,179.2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0,299,614.30 | -190,299,614.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2,083.61 | 102,083.61 | |||||||||
1.本期提取 | 255,446.35 | 255,446.35 | |||||||||
2.本期使用 | -153,362.74 | -153,362.7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3,064,009,544.09 | 102,083.61 | 115,247,739.12 | 210,438,093.16 | 5,292,793,602.98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3,278,485,715.74 | 70,724,893.09 | -1,273,941,121.81 | 3,978,265,630.0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32,093.15 | 32,093.15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02,996,143.00 | 3,278,485,715.74 | 70,724,893.09 | -1,273,909,028.66 | 3,978,297,723.1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4,476,171.65 | 27,301,666.78 | 1,519,656,122.83 | 1,332,481,617.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33,458,266.47 | 1,233,458,266.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4,476,171.65 | 313,499,523.14 | 99,023,351.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14,476,171.65 | 313,499,523.14 | 99,023,351.49 | ||||||||
(三)利润分配 | 27,301,666.78 | -27,301,666.7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7,301,666.78 | -27,301,666.7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02,996,143.00 | 3,064,009,544.09 | 98,026,559.87 | 245,747,094.17 | 5,310,779,341.13 |
公司负责人:郭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上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宙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历史沿革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8年5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已更名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以其所属南平造纸厂主要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7,000万股社会公众股,1998年6月2日上市流通。2000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以1999年末总股本27,808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2,786.664万股普通股(其中国家股股东配售686.664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2,100万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30,594.664万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闽国资产权[2006]62号文批复,2006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改对价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10股获得3.3股的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计支付3,003万股给流通股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0,594.664万股,其中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491.6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4%;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2,1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2008年1月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5号核准,2008年3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成功发行股份17,5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8,094.664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1,491.66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2008年5月9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8,094.66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24,047.332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2,141.996万股,其中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2,237.49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4.69%。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8,611.5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327号),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公司28,611.5110万股股份无偿划转给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于2013年8月1日办理完毕。2015年4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28号《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18,270.9905万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9,533.5365万股。2019年12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63号《关于核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①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购买标的资产(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全部交易对价共计253,855.00万元,其中,以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支付对价的金额为233,855.00万元,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对价的金额为20,000.00万元。此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3.39元/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数量为689,837,758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2,000,000张。2020年2月,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930.2988万元、股本为人民币168,930.2988万股。②核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6,000万元。2020年7月,公司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6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集配套资金56,000万元。2021年,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为190,299.6143万股,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2,054.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4%。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90,299.6143万元,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国际大厦二十二层A、B、C座,法定代表人:郭政,公司的母公司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人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要经营范围
公司属电力行业,公司的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对能源业的投资;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计提金额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超过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超过1000万元且期末账面余额超过1000万元 |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且期末账面余额超过1000万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合并净资产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是否控制被投资方,本公司判断要素包括:
①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②对被投资方享有可变回报;
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本公司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下列情况,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①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②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对于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综合考虑下列事实和情况后,判断持有的表决权足以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视为本公司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①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小,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②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在表决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③其他合同安排产生的权利;
④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况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本公司基于合同安排的实质而非回报的法律形式对回报的可变性进行评价。
本公司以主要责任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或在其他方拥有决策权的情况下,其他方以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代为行使决策权的,表明本公司控制被投资方。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损益。
②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③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④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③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
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④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 确认结果 |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 |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①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②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②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⑤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应收政府机关单位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⑥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本公司基于客户类别、账龄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关联方组合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 |
应收电费组合 | 供电收入的应收账款 |
其他组合 | 特殊业务的应收账款 |
对于划分为应收电费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关联方组合和其他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账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的五、“11.金融工具”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处理。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基于其他应收款交易对手关系、款项性质等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应收押金、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4 | 应收备用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5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6 | 应收政府补助 |
其他应收款组合7 | 应收代垫款 |
其他应收款组合8 | 应收其他往来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算单项减值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来确定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如果某些存货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本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依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并在比较期间的利润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考虑历史的违约情况与行业前瞻性信息或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节的五、“11.金融工具”的规定。
20. 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及其他长期应收款。
对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融资租赁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考虑历史的违约情况与合理的前瞻性信息或各种外部实际与预期经济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正常类长期应收款 | 本组合为未逾期风险正常的长期应收款 |
逾期长期应收款 | 本组合为出现逾期风险较高的长期应收款 |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②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4.75%-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20 | 5% | 11.88%-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 | 33.33%-20.00%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生产工作已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全部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继续发生在购建或生产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或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各类别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类别 | 结转为固定资产时点 |
房屋及其附属工程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待安装设备(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等)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①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②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各类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及确定依据、残值率:
项目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土地使用证可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证登记年限 |
软件 | 直线法 | 3、10年 | 合同权利、受益期限 |
特许经营权 | 直线法 | 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可使用年限 | 电力业务许可证 |
海域使用权 | 直线法 | 25年 | 海域使用权证与电力业务许可证 |
海岛使用权 | 直线法 | 25年 | 海岛使用权证与电力业务许可证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将无法预见未来经济利益期限的无形资产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的五、“29.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支出为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研发支出的归集和计算以相关资源实际投入研发活动为前提,研发支出包括费用化的研发费用与资本化的开发支出。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29.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
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0.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1.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2.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3.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以识别合同所
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
①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②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下列情形通常表明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
①需提供重大的服务以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②该商品将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修改或定制;
③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关联性。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①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②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③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本公司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①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②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③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④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2)各业务类型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公司生产和销售电力,于电力供应至电网公司时确认销售收入,即月末根据购售电双方共同确认的上网电量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执行的上网电价以及竞价电价(含政策性补贴)确认电力产品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7.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如销售佣金等)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8.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②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④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⑤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净额抵销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
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0.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对各类使用权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的五、“29.长期资产减值”。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
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参见本节的五、“11.金融工具”。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
本公司按照本节的五、“36.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应当减少所有者权益。
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如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回购自身权益工具,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
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公司回购其普通股形成的库存股不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将其作为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2)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将部分应收款项出售给结构化主体,然后再由其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在应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其他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以及本公司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①当本公司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将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②当本公司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将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A、如本公司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将考虑对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
B、如本公司并未保留控制权,本公司将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C、如本公司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于未能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资产证券化,相关金融资产不终止确认并维持原来的分类,从第三方投资者筹集的资金作为融资款处理。
(3)套期会计
①套期会计方法及套期工具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公司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相同会计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反映风险管理活动影响的方法。
套期工具是指公司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消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金融工具。被套期项目是指公司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能够可靠计量的项目。
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B、在套期开始时,公司已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C、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的要求,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认定其符合有效性要求:
(A)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且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B)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C)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企业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
②套期会计确认和计量
套期会计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
A、公允价值套期具体会计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B、现金流量套期具体会计处理:
(A)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a.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b.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每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为当期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变动额。
(B)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下列规定对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进行后续处理:
a.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
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公司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b.对于不属于上述a.涉及的现金流量套期,公司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c.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公司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具体会计处理:
(A)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套期关系作出再平衡的,在调整套期关系之前确定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更新在套期剩余期限内预期将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产生原因的分析,并相应更新套期关系的书面文件。
套期关系再平衡可能会导致企业增加或减少指定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企业增加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增加部分自指定增加之日起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进行处理;公司减少了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减少部分自指定减少之日起不再作为套期关系的一部分,作为套期关系终止处理。
(4)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公司同意日后再将同样或类似的商品购回的销售方式。公司根据合同或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的,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确认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公司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5)债务重组
①作为债务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在相关资产和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的债务重组,在所清偿债务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予以终止确认。初始确认权益工具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按照所清偿债务的公允价值计量。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权益工具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务。
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本公司按照前述方法确认和计量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所清偿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权益工具和重组债务的确认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作为债权人记录债务重组义务
以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以成本计量,其中:
A、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B、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C、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成本;
D、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E、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
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的债务重组导致本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按照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计量其初始投资成本。放
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重组债权。
采用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按照前述方法分别确定各项资产的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 详见其他说明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解释第16号明确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公司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采用解释第16号对相关项目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944,681.64 | 1,290,813.80 | 29,235,495.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087,072.01 | 12,883.58 | 14,099,955.59 |
所得税费用 | 131,675,201.64 | 248,959.13 | 131,924,160.77 |
盈余公积 | 98,028,493.78 | -1,933.91 | 98,026,559.87 |
未分配利润 | 808,531,526.57 | 1,275,726.01 | 809,807,252.58 |
少数股东权益 | 177,880,042.99 | 4,138.12 | 177,884,181.11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754.04 | 12,754.04 | |
所得税费用 | 19,339.11 | 19,339.11 | |
盈余公积 | 98,028,493.78 | -1,933.91 | 98,026,559.87 |
未分配利润 | 245,732,406.22 | 14,687.95 | 245,747,094.17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交增值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交增值税额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公司的下属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等利用风力生产电力的公司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下属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
(2)企业所得税
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规定,对居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46号)规定范围、条件和标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的下属公司各独立风电场享受自开始发电年度起三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报告期享有优惠政策的有: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青峰二期风电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自2019年起开始计算免税年度,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王母山、马头山、大帽山风电场自2020年起开始享受税收优惠。
②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取得哈密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文件,本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享受2016年-2030年减按15%的征收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
收入总额。公司下属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3,356.36 | 20,317.88 |
银行存款 | 244,483,993.42 | 1,111,034,570.23 |
合计 | 244,497,349.78 | 1,111,054,888.11 |
其他说明公司期末数不存在抵押、冻结,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69,233,527.73 | 260,872,972.22 |
其中: | ||
其他 | 1,169,233,527.73 | 260,872,972.22 |
合计 | 1,169,233,527.73 | 260,872,972.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997,547,104.57 | 1,059,627,873.71 |
1年以内小计 | 997,547,104.57 | 1,059,627,873.71 |
1至2年 | 729,131,500.69 | 649,486,112.87 |
2至3年 | 524,045,638.02 | 356,993,744.92 |
3年以上 | 259,316,390.29 | 20,831,791.67 |
合计 | 2,510,040,633.57 | 2,086,939,523.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03,250.56 | 0.16 | 3,903,250.56 | 100.00 | 3,903,250.56 | 0.19 | 3,903,250.56 | 100.00 | ||
其中: | ||||||||||
接网补贴 | 3,903,250.56 | 0.16 | 3,903,250.56 | 100.00 | 3,903,250.56 | 0.19 | 3,903,250.5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06,137,383.01 | 99.84 | 60,699,909.44 | 2.42 | 2,445,437,473.57 | 2,083,036,272.61 | 99.81 | 82,659,678.24 | 3.97 | 2,000,376,594.37 |
其中: | ||||||||||
应收电费组合 | 2,506,137,383.01 | 99.84 | 60,699,909.44 | 2.42 | 2,445,437,473.57 | 2,083,036,272.61 | 99.78 | 82,659,678.24 | 3.97 | 2,000,376,594.37 |
合计 | 2,510,040,633.57 | / | 64,603,160.00 | / | 2,445,437,473.57 | 2,086,939,523.17 | / | 86,562,928.80 | / | 2,000,376,594.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接网补贴 | 3,903,250.56 | 3,903,250.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903,250.56 | 3,903,250.5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国家接网补贴政策发生变化,不再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给予补贴,相关补贴纳入所在省输配电价回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一并考虑,接网补贴的回收出现迟滞现象,本公司谨慎估计账面接网补贴余额的可收回性,按账面原值全额预计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电费组合 | 2,506,137,383.01 | 60,699,909.44 | 2.42 |
合计 | 2,506,137,383.01 | 60,699,909.44 | 2.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的五、“13.应收账款”。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电费组合 | 82,659,678.24 | -21,959,768.80 | 60,699,909.44 | |||
接网补贴 | 3,903,250.56 | 3,903,250.56 | ||||
合计 | 86,562,928.80 | -21,959,768.80 | 64,603,16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2,203,385,850.43 | 2,203,385,850.43 | 87.78 | 53,282,109.12 |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213,258,489.09 | 213,258,489.09 | 8.50 | 9,026,019.53 |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 69,350,006.18 | 69,350,006.18 | 2.76 | 1,757,740.27 |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24,046,287.87 | 24,046,287.87 | 0.96 | 537,291.08 | |
合计 | 2,510,040,633.57 | 2,510,040,633.57 | 100.00 | 64,603,16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质押情况见本节的七、“45、长期借款”。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144,770.31 | 99.99 | 5,448,045.92 | 98.21 |
1至2年 | 1,146.08 | 0.01 | 88,859.25 | 1.60 |
2至3年 | 7,692.31 | 0.14 | ||
3年以上 | 3,000.00 | 0.05 | ||
合计 | 8,145,916.39 | 100.00 | 5,547,597.48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571,542.10 | 68.40 |
南京安维士传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356,000.00 | 16.65 |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229,663.62 | 2.82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218,495.47 | 2.68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销售分公司 | 210,463.03 | 2.58 |
合计 | 7,586,164.22 | 93.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1,717,696.54 | 13,245,565.65 |
合计 | 21,717,696.54 | 13,245,565.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1,350,673.62 | 9,483,856.25 |
1年以内小计 | 21,350,673.62 | 9,483,856.25 |
1至2年 | 164,869.63 | 32,460.00 |
2至3年 | 17,400.00 | 111,204.23 |
3至4年 | 20,000.00 | 7,118,616.77 |
4至5年 | 380,262.13 | 15,000.00 |
5年以上 | 25,000.00 | 25,000.00 |
合计 | 21,958,205.38 | 16,786,137.2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2,364,289.85 |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7,997,972.15 | 9,133,659.38 |
押金及保证金 | 735,501.63 | 315,363.32 |
代垫工程款 | 666,651.29 | 7,221,814.32 |
代收代付款项 | 190,604.46 | |
其他 | 3,186.00 | 115,300.23 |
合计 | 21,958,205.38 | 16,786,137.2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530,571.60 | 10,000.00 | 3,540,571.60 | |
本期计提 | -3,300,062.76 | -3,300,062.76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30,508.84 | 10,000.00 | 240,508.8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540,571.60 | -3,300,062.76 | 240,508.84 | |||
合计 | 3,540,571.60 | -3,300,062.76 | 240,508.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2,341,709.85 | 56.21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 | |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 | 5,748,381.34 | 26.18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1年以内 | |
中国国家金库福清市支库 | 2,249,590.81 | 10.24 | 应收政府补助款 | 1年以内 | |
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629,132.17 | 2.87 | 代垫工程款 | 1年以内/1-2年/4-5年 | 206,583.13 |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300,000.00 | 1.37 | 押金及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合计 | 21,268,814.17 | 96.87 | / | / | 206,583.1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项
补助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中国国家金库福清市支库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2,249,590.81 | 1年以内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
中国国家金库平潭市中心支库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5,748,381.34 | 1年以内 | |
合计 | / | 7,997,972.15 | / | / |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备品备件 | 28,678,372.65 | 28,678,372.65 | 23,351,388.42 | 23,351,388.42 | ||
原材料 | 5,768,775.44 | 2,481,514.59 | 3,287,260.85 | 14,059,794.55 | 14,059,794.55 | |
合计 | 34,447,148.09 | 2,481,514.59 | 31,965,633.50 | 37,411,182.97 | 37,411,182.9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481,514.59 | 2,481,514.59 | ||||
合计 | 2,481,514.59 | 2,481,514.59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原材料 | 5,768,775.44 | 2,481,514.59 | 43.02 | |||
合计 | 5,768,775.44 | 2,481,514.59 | 43.02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计提标准见本节的五、“16.存货”之“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和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20,124,176.38 | 229,977,906.29 |
预交税金 | 10,642,359.98 | |
合计 | 120,124,176.38 | 240,620,266.27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
小计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
合计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尚未出资,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未实质开展经营。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161,785,783.07 | 7,650,238,229.77 |
合计 | 7,161,785,783.07 | 7,650,238,229.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4,398,176.10 | 10,070,711,588.79 | 11,064,579.62 | 32,019,680.60 | 10,358,194,025.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12,586.03 | 15,323,233.39 | 250,705.52 | 617,103.38 | 19,703,628.32 |
(1)购置 | 1,292,027.15 | 9,743,466.49 | 250,705.52 | 3,894,470.17 | 15,180,669.33 |
(2)在建工程转入 | 2,483,136.01 | 2,039,822.98 | 4,522,958.99 | ||
(3)重分类 | -262,577.13 | 3,539,943.92 | -3,277,366.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8,717.27 | 3,832,311.03 | 232,410.26 | 309,453.07 | 5,172,891.63 |
(1)处置或报废 | 3,685,282.73 | 232,410.26 | 309,453.07 | 4,227,146.06 | |
(2)暂估调整 | 798,717.27 | 147,028.30 | 945,745.57 | ||
4.期末余额 | 247,112,044.86 | 10,082,202,511.15 | 11,082,874.88 | 32,327,330.91 | 10,372,724,761.8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0,071,702.25 | 2,619,913,734.61 | 6,595,924.36 | 19,549,870.79 | 2,696,131,232.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26,157.75 | 478,956,695.50 | 1,415,247.98 | 3,301,944.99 | 489,600,046.22 |
(1)计提 | 9,812,954.89 | 474,212,651.52 | 1,415,248.63 | 4,159,191.18 | 489,600,046.22 |
(2)重分类 | -3,886,797.14 | 4,744,043.98 | -0.65 | -857,246.1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01,018.59 | 220,789.75 | 298,904.26 | 4,020,712.60 | |
(1)处置或报废 | 3,501,018.59 | 220,789.75 | 298,904.26 | 4,020,712.60 | |
4.期末余额 | 55,997,860.00 | 3,095,369,411.52 | 7,790,382.59 | 22,552,911.52 | 3,181,710,565.6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75,508.62 | 10,749,054.71 | 11,824,563.3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0,910.09 | 16,462,939.68 | 17,403,849.77 | ||
(1)计提 | 940,910.09 | 16,462,939.68 | 17,403,849.7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期末余额 | 2,016,418.71 | 27,211,994.39 | 29,228,413.1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9,097,766.15 | 6,959,621,105.24 | 3,292,492.29 | 9,774,419.39 | 7,161,785,783.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3,250,965.23 | 7,440,048,799.47 | 4,468,655.26 | 12,469,809.81 | 7,650,238,229.77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5MW样机风机基础建筑 | 17,460,091.92 | 6,711,037.21 | 10,749,054.71 | 本公司一级子公司福清风电5MW样机于2020年与协作单位终止合作,账面基础建筑净值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 |
合计 | 17,460,091.92 | 6,711,037.21 | 10,749,054.71 | /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二龙山生物质热电厂房、升压站及综合楼 | 53,690,931.94 | 尚在办理中 |
福清大帽山升压站、厂房 | 14,003,876.83 | 尚在办理中 |
福清马头山升压站 | 7,037,322.17 | 尚在办理中 |
连江黄岐配电装置室 | 981,742.92 | 尚在办理中 |
连江黄岐主控制通信楼 | 973,042.92 | 尚在办理中 |
连江黄岐附属楼 | 281,513.17 | 尚在办理中 |
合计 | 76,968,429.95 | /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组项目 | 269,063,056.57 | 251,659,206.80 | 17,403,849.77 | 成本法 | 重置价格、成新率 | 重置成本系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费、前期及其他税费等构成;成新率系根据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和已使用年限,综合考虑设备的技术状况、负荷与利用率、维修保养状况等因素测算。 |
合计 | 269,063,056.57 | 251,659,206.80 | 17,403,849.77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27,811.05 | 72,314.59 |
工程物资 | 12,169,597.21 | 14,067,995.76 |
合计 | 13,897,408.26 | 14,140,310.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二龙山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624,424.77 | 624,424.77 | ||||
智慧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1,103,386.28 | 1,103,386.28 | ||||
青峰二期风电项目 | 72,314.59 | 72,314.59 | ||||
其他 | 1,769,682.27 | 1,769,682.27 | 1,769,682.27 | 1,769,682.27 | ||
合计 | 3,497,493.32 | 1,769,682.27 | 1,727,811.05 | 1,841,996.86 | 1,769,682.27 | 72,314.5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29,479,962.93 | 17,310,365.72 | 12,169,597.21 | 29,479,962.93 | 15,411,967.17 | 14,067,995.76 |
合计 | 29,479,962.93 | 17,310,365.72 | 12,169,597.21 | 29,479,962.93 | 15,411,967.17 | 14,067,995.76 |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249,943.51 | 3,261,588.97 | 13,511,532.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37,988.74 | 5,337,988.74 | |
(1)新增租赁 | 5,337,988.74 | 5,337,988.74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80,852.82 | 3,261,588.97 | 8,042,441.79 |
(1)租赁终止 | 4,780,852.82 | 3,261,588.97 | 8,042,441.79 |
4.期末余额 | 10,807,079.43 | 10,807,079.43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243,696.50 | 455,105.48 | 4,698,801.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12,242.70 | 3,412,242.70 | |
(1)计提 | 3,412,242.70 | 3,412,242.7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265,793.41 | 455,105.48 | 4,720,898.89 |
(1)租赁终止 | 4,265,793.41 | 455,105.48 | 4,720,898.89 |
4.期末余额 | 3,390,145.79 | 3,390,145.79 |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16,933.64 | 7,416,933.6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06,247.01 | 2,806,483.49 | 8,812,730.50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海域使用权 | 海岛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569,099.09 | 5,367,436.63 | 88,851,512.39 | 124,342.40 | 21,303,114.00 | 193,215,504.5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60,041.32 | 3,160,041.32 | ||||
(1)购置 | 3,160,041.32 | 3,160,041.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7,569,099.09 | 8,527,477.95 | 88,851,512.39 | 124,342.40 | 21,303,114.00 | 196,375,545.8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468,699.62 | 2,865,311.44 | 45,355,039.67 | 24,868.21 | 4,260,622.80 | 67,974,541.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00,050.60 | 594,970.99 | 8,246,370.84 | 4,973.64 | 852,124.56 | 12,198,490.63 |
(1)计提 | 2,500,050.60 | 594,970.99 | 8,246,370.84 | 4,973.64 | 852,124.56 | 12,198,490.6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7,968,750.22 | 3,460,282.43 | 53,601,410.51 | 29,841.85 | 5,112,747.36 | 80,173,032.37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600,348.87 | 5,067,195.52 | 35,250,101.88 | 94,500.55 | 16,190,366.64 | 116,202,513.46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100,399.47 | 2,502,125.19 | 43,496,472.72 | 99,474.19 | 17,042,491.20 | 125,240,962.77 |
注:公司一级子公司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系划拨地。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547,559.95 | 303,408.75 | 244,151.20 | ||
哈密20MW光伏发电场汇集站及线路租赁费 | 5,846,153.56 | 324,786.36 | 5,521,367.20 | ||
中闽海电220KV送出线路 | 41,620,149.52 | 2,528,447.53 | 115,281.90 | 38,976,420.09 | |
南岭镇塔七公路管养维护及惠民项目 | 23,999,999.92 | 1,333,333.44 | 22,666,666.48 | ||
合计 | 72,013,862.95 | 4,489,976.08 | 115,281.90 | 67,408,604.97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递延收益 | 1,919,400.00 | 243,628.54 | ||
预计负债 | 155,017,031.16 | 38,754,257.79 | 149,791,560.54 | 37,447,890.14 |
租赁负债 | 7,561,454.90 | 1,745,900.78 | 9,011,596.40 | 1,695,850.92 |
坏账准备 | 64,010,887.77 | 10,506,140.85 | 90,093,597.71 | 15,037,826.19 |
应付职工薪酬 | 416,757.71 | 104,189.43 | 416,757.71 | 104,189.43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855,152.38 | 213,788.10 | 855,152.38 | 213,788.10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17,310,365.72 | 2,163,795.72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8,616,783.61 | 2,154,195.90 | 9,549,690.98 | 2,387,422.75 |
关联交易未实现损益 | 5,660,949.56 | 1,415,237.39 | 5,961,032.80 | 1,490,258.20 |
合计 | 261,368,782.81 | 57,301,134.50 | 265,679,388.52 | 58,377,225.7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7,416,933.64 | 1,715,266.25 | 8,812,730.50 | 1,665,380.21 |
固定资产 | 108,254,917.99 | 26,432,134.34 | 115,009,695.91 | 27,489,233.66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46,267,286.64 | 11,566,821.66 | 56,348,288.04 | 14,087,072.01 |
合计 | 161,939,138.27 | 39,714,222.25 | 180,170,714.45 | 43,241,685.8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143,168.44 | 29,157,966.06 | 29,141,730.29 | 29,235,495.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143,168.44 | 11,571,053.81 | 29,141,730.29 | 14,099,955.5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832,781.07 | 9,902.69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7,403,849.77 | |
存货减值准备 | 2,481,514.59 |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914,529.89 | 914,529.89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15,411,967.17 | |
可抵扣亏损 | 199,449,609.04 | 179,858,026.32 |
合计 | 221,082,284.36 | 196,194,426.0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23年 | 25,865,981.05 | |
2024年 | 20,744,697.60 | 20,744,697.60 |
2025年 | 42,047,105.38 | 42,047,105.38 |
2026年 | 45,174,908.69 | 45,236,317.23 |
2027年 | 46,864,938.60 | 45,963,925.06 |
2028年 | 44,617,958.77 | |
合计 | 199,449,609.04 | 179,858,026.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定期存款 | 347,821.00 | 347,821.00 | ||||
合计 | 347,821.00 | 347,821.00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 情况 | 账面 余额 | 账面 价值 | 受限 类型 | 受限 情况 | |
应收账款 | 266,376,755.87 | 质押融资 | ||||||
合计 | 266,376,755.87 | / | / | / | / |
注:受限情况详见本节的七、“45、长期借款”。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20,236,338.90 | 380,340,083.33 |
合计 | 320,236,338.90 | 380,340,083.33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劳务款 | 46,542,345.85 | 33,486,371.43 |
工程、设备款 | 829,578,225.04 | 899,869,978.85 |
其他 | 3,824,618.04 | 2,419,969.48 |
合计 | 879,945,188.93 | 935,776,319.7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33,800,393.97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188,731,227.63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24,063,461.38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22,643,932.41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 | 22,746,708.83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22,356,798.12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上海凯波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 21,787,562.08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中铁福船海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1,100,873.77 | 尚未达到付款条件 |
合计 | 747,230,958.1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577,549.26 | 105,577,401.81 | 109,484,143.32 | 6,670,807.7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600,537.26 | 16,110,342.13 | 16,255,569.07 | 6,455,310.32 |
三、辞退福利 | 123,840.80 | 123,840.80 | ||
合计 | 17,178,086.52 | 121,811,584.74 | 125,863,553.19 | 13,126,118.0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068,010.75 | 77,127,704.29 | 80,991,765.29 | 6,203,949.75 |
二、职工福利费 | 2,480.20 | 7,493,174.26 | 7,495,654.46 | |
三、社会保险费 | 46,550.33 | 8,664,757.31 | 8,677,325.54 | 33,982.1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032,528.17 | 5,032,528.17 | ||
工伤保险费 | 338,594.98 | 338,594.98 | ||
生育保险费 | 377,901.00 | 377,901.00 | ||
补充医疗保险费 | 46,550.33 | 2,915,733.16 | 2,928,301.39 | 33,982.10 |
四、住房公积金 | 64,812.00 | 8,513,609.80 | 8,578,421.8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95,695.98 | 3,079,294.93 | 3,042,115.01 | 432,875.9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698,861.22 | 698,861.22 | ||
合计 | 10,577,549.26 | 105,577,401.81 | 109,484,143.32 | 6,670,807.7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065,441.74 | 10,065,441.74 | ||
2、失业保险费 | 311,992.58 | 311,992.5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6,600,537.26 | 5,732,907.81 | 5,878,134.75 | 6,455,310.32 |
合计 | 6,600,537.26 | 16,110,342.13 | 16,255,569.07 | 6,455,310.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58,278,303.18 | 60,032,730.71 |
增值税 | 9,125,816.18 | 9,842,576.83 |
土地使用税 | 83,517.69 | 83,452.22 |
房产税 | 256,709.57 | 237,258.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1,333.10 | 671,918.32 |
教育费附加 | 439,182.83 | 540,959.01 |
个人所得税 | 857,637.31 | 1,000,121.82 |
印花税 | 179,817.41 | 150,794.00 |
其他 | 80,854.10 | 28,730.15 |
合计 | 69,843,171.37 | 72,588,541.51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其他应付款 | 14,563,098.32 | 5,202,974.12 |
合计 | 35,533,753.77 | 24,771,444.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合计 | 20,970,655.45 | 19,568,470.44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和押金 | 3,328,600.98 | 1,993,722.78 |
员工代扣款项 | 715,149.36 | 389,154.73 |
往来款 | 9,438,106.99 | 1,135,445.37 |
其他 | 1,081,240.99 | 1,684,651.24 |
合计 | 14,563,098.32 | 5,202,974.1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3,007,507.99 | 305,615,966.1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81,647,053.42 | 138,858,514.71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517,850.90 | 3,374,143.17 |
合计 | 387,172,412.31 | 447,848,624.05 |
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49,520,000.00 | 202,660,000.00 |
抵押、质押借款 | 12,566,400.00 | |
质押借款 | 51,849,600.00 | 88,140,000.00 |
应付利息 | 1,637,907.99 | 2,249,566.17 |
合计 | 203,007,507.99 | 305,615,966.17 |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统借统贷借款本金 | 132,501,632.92 | 131,263,485.92 |
统借统贷借款利息 | 9,845,420.50 | 7,595,028.79 |
质保金 | 39,300,000.00 | |
合计 | 181,647,053.42 | 138,858,514.71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505,855,000.00 | 1,351,665,161.10 |
质押借款 | 252,973,600.00 | 606,280,000.00 |
抵押且质押借款 | 84,823,200.00 | |
合计 | 1,758,828,600.00 | 2,042,768,361.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以一级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的中闽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权益和收益的应收账款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期末余额6,3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5,3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0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②本公司一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大帽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8,482.32万元(其中:长期借款6,597.36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884.96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③本公司一级子公司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以王母山风电场收费权按贷款比例质押,向中国银行福清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7,8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6,7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1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④本公司二级子公司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青峰二期风电场的电费收费权益质押,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长期借款余额7,900.00万元(其中:长期借款6,700.00万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1,200.00万元)。上述质押手续已办理。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908,743.63 | 10,255,375.33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47,288.73 | -1,243,778.93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17,850.90 | -3,374,143.17 |
合计 | 5,043,604.00 | 5,637,453.23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456,134,269.87 | 1,628,886,968.51 |
合计 | 1,456,134,269.87 | 1,628,886,968.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统借统贷借款本金 | 1,459,507,475.95 | 1,593,247,255.87 |
质保金 | 39,300,000.00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3,373,206.08 | -3,660,287.36 |
合计 | 1,456,134,269.87 | 1,628,886,968.51 |
其他说明:
统借统贷借款系一级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借统贷借款,截至报告期末,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贷给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的新开发银行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92,009,108.87元(其中,长期应付款余额为1,459,507,475.95元,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金额为 132,501,632.92元)。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弃置费用 | 155,017,031.16 | 149,791,560.54 |
合计 | 155,017,031.16 | 149,791,560.54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海域使用权终止后,原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拆除可能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者影响其他用海项目的用海设施和构筑物。本公司一级子公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根据《福建莆田平海湾 50MW 海上风电场风机及基础拆除方案设计报告》和《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预估的弃置费用,按现值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和预计负债,后续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1,840,000.00 | 175,400.00 | 96,000.00 | 1,919,400.00 |
合计 | 1,840,000.00 | 175,400.00 | 96,000.00 | 1,919,4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 1,840,000.00 | 96,000.00 | 1,74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风力发电材料严酷环境条件下腐蚀数据积累与联网观测 | 175,400.00 | 175,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840,000.00 | 175,400.00 | 96,000.00 | 1,919,400.00 | /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02,996,143.00 | 1,902,996,143.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812,137,558.54 | 2,812,137,558.54 | ||
其他资本公积 | 131,839,524.74 | 131,839,524.74 | ||
合计 | 2,943,977,083.28 | 2,943,977,083.28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48,408.00 | 20,489,350.61 | 13,955,429.65 | 7,382,328.96 |
合计 | 848,408.00 | 20,489,350.61 | 13,955,429.65 | 7,382,328.96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8,026,559.87 | 17,221,179.25 | 115,247,739.12 | |
合计 | 98,026,559.87 | 17,221,179.25 | 115,247,739.12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09,807,252.58 | 81,687,718.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6,583,535.4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09,807,252.58 | 108,271,254.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8,473,538.83 | 728,837,664.9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221,179.25 | 27,301,666.78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0,299,614.3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80,759,997.86 | 809,807,252.5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本公司采用解释第16号对相关项目列报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275,726.01元,影响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1,526,818.95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93,690,623.67 | 713,514,743.15 | 1,766,532,942.91 | 661,854,209.71 |
其他业务 | 38,120,897.68 | 36,639,062.67 | 24,396,659.44 | 24,396,659.44 |
合计 | 1,731,811,521.35 | 750,153,805.82 | 1,790,929,602.35 | 686,250,869.1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775,394.55 | 5,980,648.85 |
教育费附加 | 4,749,269.46 | 4,749,108.89 |
房产税 | 1,489,331.44 | 1,441,231.40 |
土地使用税 | 1,363,314.79 | 855,729.32 |
印花税 | 703,386.84 | 622,150.48 |
环境保护税 | 33,222.12 | 26,667.62 |
其他 | 19,140.78 | 19,301.14 |
合计 | 14,133,059.98 | 13,694,837.70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附加 | 47,746,912.30 | 49,655,340.87 |
折旧及累计摊销 | 7,711,494.28 | 8,564,240.43 |
差旅及车辆使用费 | 2,508,218.74 | 2,635,183.39 |
中介咨询费服务费 | 2,774,420.06 | 2,859,130.84 |
水电、物业费 | 1,965,143.68 | 2,012,545.40 |
其他 | 7,989,122.28 | 7,410,011.32 |
合计 | 70,695,311.34 | 73,136,452.25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技术服务费 | 128,573.03 | |
合计 | 128,573.03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14,676,624.77 | 150,034,474.01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60,026.12 | 447,909.03 |
利息收入 | -6,933,734.72 | -13,369,799.22 |
其他 | 110,204.58 | 47,929.34 |
合计 | 108,113,120.75 | 137,160,513.16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6,167.21 | 44,684.26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4,215,413.21 | 45,059,073.78 |
稳岗补贴 | 173,538.45 | 80,794.92 |
扩岗补贴 | 15,000.00 | |
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 96,000.00 | 80,000.00 |
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奖励 | 200,000.00 | |
稳增长增产增效奖励 | 699,700.00 | |
经发局“小升规”及规模奖励 | 80,000.00 | |
经发局助企纾困经费 | 33,300.00 | |
合计 | 44,569,418.87 | 46,244,252.96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3,911.53 | 120,597.4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82,572.03 | 1,055,888.23 |
合计 | 4,936,483.56 | 1,176,485.68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86,549.96 | 3,046,050.00 |
合计 | 20,286,549.96 | 3,046,050.00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准备 | 25,259,831.56 | -13,685,403.45 |
合计 | 25,259,831.56 | -13,685,403.45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481,514.59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7,403,849.77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1,898,398.55 | |
合计 | -21,783,762.91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 | 738,376.40 | -7,762.71 |
合计 | 738,376.40 | -7,762.71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5,820.6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5,820.63 | ||
罚款收入 | 23,700.00 | 1,875.00 | 23,700.00 |
其他 | 245,583.11 | 3,500.81 | 245,583.11 |
合计 | 269,283.11 | 11,196.44 | 269,283.1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4,326.15 | 1,018.22 | 74,326.1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011.56 | 1,018.22 | 2,011.56 |
对外捐赠 | 131,710.84 | 403,142.92 | 131,710.84 |
罚款、滞纳金 | 511,126.01 | 414,626.00 | 511,126.01 |
合计 | 717,163.00 | 818,787.14 | 717,163.00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2,018,708.76 | 138,800,866.84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451,372.40 | -6,876,706.07 |
合计 | 139,567,336.36 | 131,924,160.7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62,146,667.9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5,536,667.0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3,742,943.97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65,464.8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30,196.7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723,838.8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415,268.37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113,477.88 |
所得税费用 | 139,567,336.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2,397,813.09 | 4,647,335.29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6,933,734.72 | 13,594,921.44 |
政府补助 | 258,049.32 | 894,534.82 |
押金和保证金 | 566,212.78 | 211,850.58 |
其他 | 24,000.09 | 5,375.81 |
合计 | 20,179,810.00 | 19,354,017.9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2,260,155.49 | 1,185,514.48 |
管理费用 | 13,868,054.21 | 14,470,223.51 |
银行手续费 | 108,588.37 | 47,929.34 |
罚款及捐赠等营业外支出 | 644,878.47 | 817,768.92 |
其他 | 389,543.99 | 279,972.63 |
合计 | 27,271,220.53 | 16,801,408.88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结构性存款 | 2,699,000,000.00 | 790,000,000.00 |
合计 | 2,699,000,000.00 | 79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结构性存款 | 3,600,000,000.00 | 969,000,000.00 |
合计 | 3,600,000,000.00 | 969,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经营租赁款 | 3,580,954.53 | 4,779,321.13 |
其他 | 64,311.41 | |
合计 | 3,645,265.94 | 4,779,321.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380,340,083.33 | 320,000,000.00 | 7,917,566.67 | 388,021,311.10 | 320,236,338.90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48,384,327.27 | 900,000,000.00 | 62,346,869.99 | 1,348,895,089.27 | 1,961,836,107.99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728,445,483.22 | 36,595,885.29 | 166,560,045.22 | 1,598,481,323.29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011,596.40 | 5,667,132.51 | 3,580,954.53 | 3,536,319.48 | 7,561,454.90 | |
应付股利 | 19,568,470.44 | 234,297,477.72 | 232,895,292.71 | 20,970,655.45 | ||
合计 | 4,485,749,960.66 | 1,220,000,000.00 | 346,824,932.18 | 2,139,952,692.83 | 3,536,319.48 | 3,909,085,880.53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22,579,331.62 | 784,728,801.1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783,762.91 | |
信用减值损失 | -25,259,831.56 | 13,685,403.4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89,600,046.22 | 480,348,598.78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412,242.70 | 4,301,226.51 |
无形资产摊销 | 12,198,490.63 | 12,159,598.2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489,976.08 | 4,433,181.7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66,061.81 | 7,762.71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11.56 | -4,802.4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286,549.96 | -3,046,05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5,000,962.30 | 150,482,383.0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36,483.56 | -1,176,485.6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529.38 | -4,370,312.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528,901.78 | -2,506,393.4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964,034.88 | -7,038,509.7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18,725,762.98 | -197,524,531.4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9,676,030.06 | 41,220,994.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9,380,826.69 | 1,275,700,864.7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44,497,349.78 | 1,111,054,888.1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111,054,888.11 | 803,240,771.8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66,557,538.33 | 307,814,116.2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44,497,349.78 | 1,111,054,888.11 |
其中:库存现金 | 13,356.36 | 20,317.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44,483,993.42 | 1,111,034,570.23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44,497,349.78 | 1,111,054,888.11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60,026.12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754,750.0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5,335,704.57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1,754,750.04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335,704.5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平海湾海上风电场智慧运维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 128,573.03 | |
合计 | 128,573.03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8,573.03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本期无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清市 | 60,700.00 | 福建省福清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平潭县 | 11,966.00 | 福建省平潭县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51.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连江县 | 15,700.00 | 福建省连江县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哈密市 | 3,500.00 | 新疆哈密市 | 能源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 | 福建省平潭县 | 9,000.00 | 福建省平潭县 | 新能源项目开发与建设 | 注 | 设立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12,681.00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11,050.00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6,000.00 | 黑龙江省富锦市 | 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设立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 | 115,672.00 | 福建省莆田市 | 风力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企业合并 | |
中闽(福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清市 | 5,000.00 | 福建省福清市 |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 | 100.00 | 设立 |
注: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90%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49.00% | 44,105,792.79 | 43,997,863.42 | 179,314,849.1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334,600,703.58 | 631,936,661.90 | 966,537,365.48 | 310,646,317.95 | 314,228,571.43 | 624,874,889.38 | 321,508,140.80 | 679,207,997.99 | 1,000,716,138.79 | 300,743,863.12 | 356,000,000.00 | 656,743,863.12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177,466,650.57 | 82,873,961.23 | 82,873,961.23 | 134,315,609.63 | 221,945,833.19 | 106,022,652.27 | 106,022,652.27 | 185,183,239.73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 | 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 投资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 30.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流动资产 | 212,456,341.50 | 229,473,666.60 |
非流动资产 | 120,232,392.80 | 113,467,221.57 |
资产合计 | 332,688,734.30 | 342,940,888.17 |
流动负债 | 36,987,275.42 | 49,896,586.90 |
非流动负债 | 6,667,194.78 | 5,523,075.59 |
负债合计 | 43,654,470.20 | 55,419,662.49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89,034,264.10 | 287,521,225.6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6,710,279.23 | 86,256,367.69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6,710,279.22 | 86,256,367.69 |
营业收入 | 70,698,027.76 | 49,782,815.96 |
净利润 | 1,513,038.42 | 401,991.51 |
综合收益总额 | 1,513,038.42 | 401,991.51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增值税即征即退: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7,997,972.15(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1,840,000.00 | 175,400.00 | 96,000.00 | 1,919,400.00 | 与资产相关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4,215,413.21 | 45,059,073.78 |
稳岗补贴 | 173,538.45 | 80,794.92 |
扩岗补贴 | 15,000.00 | |
海上风电场大直径单桩基础嵌岩施工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项目 | 96,000.00 | 80,000.00 |
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奖励 | 200,000.00 | |
经发局助企纾困经费 | 33,300.00 | |
稳增长增产增效奖励 | 699,700.00 | |
经发局“小升规”及规模奖励 | 80,000.00 | |
合计 | 44,533,251.66 | 46,199,568.70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除现金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应收账款均为销售给电厂所在地电网公司的售电款,其他应收款主要为退税款、保证金及押金、应收代垫工程款等,本公司通过定期与对方沟通、对账、检查账龄等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并持续监控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
①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外币存款和贷款,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②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69,233,527.73 | 1,169,233,527.73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69,233,527.73 | 1,169,233,527.73 | ||
(4)其他 | 1,169,233,527.73 | 1,169,233,527.7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69,233,527.73 | 1,169,233,527.73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本公司期末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属于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系按照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加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收益确定,本公司预计与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间的关联方交易已在合并报表时抵销,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的交易如下: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15号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100 | 64.14 | 64.1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母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220,547,8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14%。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的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的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三级子公司 |
福建省天赐投资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一级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保险费 | 25,314,684.81 | 22,714,889.15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物业安保费等 | 3,776,051.14 | 2,933,899.49 |
合计 | / | 29,090,735.95 | 25,648,788.6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确认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11,456,483.67元。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投资集团 | 中闽海电 | 闽投海电经营和管理、折旧及摊销分摊 | 2020年8月 | 注1 | 注2、注3 | 36,639,062.67 |
注1:托管标的的托管期限自托管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投资集团按承诺将托管标的置入中闽能
源止。在托管期限内,如托管方不再直接持有托管标的控股权或托管标的不再经营海上风电业务的,则托管期限于托管方不再直接持有托管标的控股权或托管标的不再经营海上风电业务之日提前终止。 注2:在托管期内,每一会计年度中闽海电经审计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及生产成本按照以下原则分摊给三期项目,该分摊金额加上所适用增值税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金额,作为协议项下中闽海电向闽投海电收取的托管费用:
①管理费用按照三期项目装机容量(308MW)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装机总容量(604MW)的比例分摊。 ②建设单位管理费在二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前,按照三期项目装机容量(308MW)占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装机总容量(554MW)的比例分摊,二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后至三期项目全部机组投产前,全额由三期项目承担。
③生产成本自三期项目机组投产后开始分摊,每个月生产成本扣除直接归属于一期项目、二期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如折旧、保险、燃料及动力等)后按照三期项目已投产装机容量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已投产的装机总容量的比例逐月计算分摊金额。
注3:根据中闽海电与闽投海电签订的《共用资产费用分摊协议》,闽投海电按照三期项目的装机容量(308MW)占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的合计装机容量(554MW)的比例分摊中闽海电在鸬鹚岛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用以及海岛使用权、码头海域使用权的摊销费用。闽投海电按照三期项目的装机容量(308MW)占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和三期项目的合计装机容量(604MW)的比例分摊中闽海电在陆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共用资产的折旧费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与投资集团、闽投海电签订的《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托管协议》及《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闽投海电委托给本公司经营和管理,闽投海电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本公司预付当季度经闽投海电和本公司确认的预估托管费用,同时结算上一季度发生的托管费用。在闽投海电年度审计完成后15日内,本公司与闽投海电根据审计结果进行该年度托管费用的最终汇算。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 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 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54,487.66 | 419,118.81 | 9,520.09 | 23,065.62 | 877,649.15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366,460.84 | 357,318.00 | 714,636.00 | 24,675.98 | ||||
合计 | / | 366,460.84 | 911,805.66 | 1,133,754.81 | 9,520.09 | 47,741.60 | 877,649.1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26.19 | 571.5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财务服务交易:
①中闽海电取得投资集团统借统贷借款情况
A、报告期新开发银行借款本金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间 | 核算科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023年度 | 长期应付款 | 投资集团-新开发银行贷款 | 1,724,510,741.79 | 132,501,632.92 | 1,592,009,108.87 | |
2022年度 | 长期应付款 | 投资集团-新开发银行贷款 | 1,857,012,374.71 | 132,501,632.92 | 1,724,510,741.79 |
2017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开发银行签署“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贷款协定》(贷款号16CN02)新开发银行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了一笔贷款(“新开发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贷款专用于福建莆田平海湾246MW海上风电项目,贷款期限为18年(含宽限期3年),利率为3MSHIBOR-3BP。2017年12月4日,财政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签署《财政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的转贷协议》,财政部将上述20亿元新开发银行贷款转贷给福建省人民政府。2018年1月26日,福建省财政厅与投资集团签署《福建省财政厅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开
发银行贷款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的转贷协议》,福建省财政厅将上述20亿元新开发银行贷款转贷给投资集团。2018年5月8日,投资集团与本公司签订了《关于新开发银行贷款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的转贷协议》,投资集团将新开发银行提供的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贷款转贷给本公司,借款方式、期限和利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新开发银行签署“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贷款协定》(贷款号16CN02)保持一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资集团转贷给本公司的新开发银行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92,009,108.87元。
B、报告期新开发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间 | 期初应付利息 | 本期新增利息 | 本期支付利息 | 期末应付利息 |
2023年度 | 7,595,028.79 | 36,308,803.99 | 34,058,412.30 | 9,845,420.48 |
2022年度 | 12,416,559.57 | 38,195,895.98 | 43,017,426.76 | 7,595,028.79 |
②报告期,公司在关联方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A、账户情况2023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 | 237,779,455.14 | 107,240.36 | 237,867,546.49 | 19,149.0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 | 88,952,177.23 | 7,906,401,360.20 | 7,008,738,644.53 | 986,614,892.9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贷款 | 215,940,000.00 | 40,000,000.00 | 215,940,000.00 | 40,000,000.00 |
B、利息收入与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度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106,240.3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收益 | 20,859,917.2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2,349,758.52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账款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571,542.10 | 4,300,935.98 | ||
预付账款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85.71 | |||
预付账款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3,668.00 | |||
其他应收款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2,341,709.85 | |||
其他应收款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2,580.00 | 22,58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福建中闽建发物业有限公司 | 64,306.00 | 6,207.21 |
应付账款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216.11 | |
其他应付款 | 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9,438,106.99 | 1,135,445.37 |
其他应付款 | 关键管理人员任期保证金 | 347,821.00 | |
应付股利 | 福建省天赐投资有限公司 | 18,477,863.42 | 15,875,678.41 |
应付股利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492,792.03 | 3,692,792.0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转贷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2,347,053.42 | 138,858,514.71 |
长期应付款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59,507,475.95 | 1,593,247,255.8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7,318.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550,394.02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的“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95,149,807.15 |
根据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902,996,14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0.5元(含税)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5,149,807.15元(含税),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企业年金实施方案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缴费款项汇至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账户。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828,704,653.96 | 987,934,632.17 |
其他应收款 | 1,256,106,472.00 | 1,369,176,472.00 |
合计 | 2,084,811,125.96 | 2,357,111,104.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131,698,064.34 |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18,510,393.41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1,798,840.15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489,686.69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7,441,390.26 |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809,472,592.04 | 809,472,592.04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19,232,061.92 | 16,523,665.28 |
合计 | 828,704,653.96 | 987,934,632.17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809,472,592.04 | 1-2年 | 尚未发放 | 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较好,不存在减值情形。 |
合计 | 809,472,592.04 | / | / | /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319,309,812.62 | 1,369,176,472.00 |
1年以内小计 | 319,309,812.62 | 1,369,176,472.00 |
1至2年 | 936,796,659.38 | |
合计 | 1,256,106,472.00 | 1,369,176,472.0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1,256,106,472.00 | 1,369,176,472.00 |
合计 | 1,256,106,472.00 | 1,369,176,472.0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730,000,000.00 | 58.12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1-2年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166,500,000.00 | 13.26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1-2年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42,000,000.00 | 11.30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1-2年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114,306,472.00 | 9.10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1-2年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59,300,000.00 | 4.72 | 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1-2年 |
合计 | 1,212,106,472.00 | 96.50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6,710,279.22 | 86,710,279.22 | 86,256,367.69 | 86,256,367.69 | ||
合计 | 2,876,551,119.23 | 2,876,551,119.23 | 2,876,097,207.70 | 2,876,097,207.7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中闽(福清)风电有限公司 | 607,000,000.00 | 607,000,000.00 | ||||
中闽(平潭)风电有限公司 | 61,026,600.00 | 61,026,600.00 | ||||
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 | 362,994,679.20 | 362,994,679.20 | ||||
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
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28,975,200.00 | 228,975,200.00 | ||||
黑龙江富龙风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58,091,900.00 | 158,091,900.00 |
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 1,276,752,460.81 | 1,276,752,460.81 | ||||
中闽(富锦)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合计 | 2,789,840,840.01 | 2,789,840,840.0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二、联营企业 | ||||||||||
福建省充电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
昌都市康援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小计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
合计 | 86,256,367.69 | 453,911.53 | 86,710,279.22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其他业务 | 43,574,469.05 | 32,651,185.15 | ||
合计 | 43,574,469.05 | 32,651,185.1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53,911.53 | 120,597.45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82,572.03 | 507,267.23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1,236,304.57 | 1,216,629,586.52 |
合计 | 146,172,788.13 | 1,217,257,451.2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64,050.2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17,838.45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4,769,121.9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381,588.9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3,553.7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92,911.53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1,271.8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5,207.78 |
合计 | 27,075,477.8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3022 | 0.3565 | 0.35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512 | 0.3423 | 0.342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郭政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