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 公告编号:2024-021 |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晚间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3),前次业绩预告具体情况如下: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23.1.1—2023.12.31) | 上年同期 (2022.1.1—2022.12.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28,000万元—36,000万元 | 盈利:73,229.74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138.24%—149.1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55,000万元—69,000万元 | 盈利:74,779.71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173.55%—192.27%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48元/股—0.62元/股 | 盈利:1.26元/股 |
营业收入 | 330,000万元—360,000万元 | 643,991.27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330,000万元—360,000万元 | 643,991.27万元 |
注:①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②本公告中的 “元”、“万元” 均指人民币元、万元。
(三)修正后的业绩预告: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23.1.1—2023.12.31) | 上年同期 (2022.1.1—2022.12.31) | 是否进行修正 | |
原预计 | 最新预计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28,000万元—36,000万元 | 亏损:35,000万元—39,000万元 | 盈利:73,229.74万元 | 是 |
比上年同期下降:138.24%—149.16% | 比上年同期下降:147.79 %—153.26% |
- 2 -项
目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23.1.1—2023.12.31) | 上年同期 (2022.1.1—2022.12.31) | 是否进行修正 | |
原预计 | 最新预计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55,000万元—69,000万元 | 亏损:76,000万元—89,000万元 | 盈利:74,779.71万元 | 是 |
比上年同期下降:173.55%—192.27% | 比上年同期下降:201.63%—219.02%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48元/股—0.62元/股 | 亏损:0.60元/股—0.67元/股 | 盈利:1.26元/股 | 是 |
营业收入 | 330,000万元—360,000万元 | 320,000万元—360,000万元 | 643,991.27万元 | 是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330,000万元—360,000万元 | 310,000万元—360,000万元 | 643,991.27万元 | 是 |
注:①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②本公告中的 “元”、“万元” 均指人民币元、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晚间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后,随着年审工作开展和相关工作推进及资料的进一步汇总收集,发现前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部分资产计提预计不充分、对部分业务活动的会计处理有偏差;受前述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调减超出前次业绩预告区间。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后,基于谨慎原则本次对前期业绩预告进行修正,双方对上述会计处理不存在重大分歧。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2023年度业绩具体财务数据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规则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业绩预计的准确性,严格按照规则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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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公司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3、目前公司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可能存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