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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3、投资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本额度。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审批期限和额度内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7、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公司与提供投资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

益,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坤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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