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奥翔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立荣)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客观、独立和公正的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立荣,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2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教于浙江工业大学,并曾担任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为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生物与分子智造研究院首席科学家。现任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

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本人当选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该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出席并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任职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会议中秉承审慎原则,严谨、独立、负责地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否决、弃权的情形。

(二) 出席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任职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对任职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

(三) 其他履职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技能提升,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任职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参加董事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召开相关会议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公司继续聘任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朱丁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审查, 上述人员的聘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它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上述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聘任朱丁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郑志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华东先生、高恺先生、钟瑜女士、宋继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丁敏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应晓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审查,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它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上述人员的聘任。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也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参与讨论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提供合理建议与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稳步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人也努力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忠诚、勤勉、谨慎、尽责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