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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翔药业: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沈维华陈夏连金晨希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2月2014年9月2005年12月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2012年2002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1998年12月2014年9月2005年12月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2024年2021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024年:签署彩蝶实业、奥翔药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同方股份、博硕科技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和达科技、雅艺科技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同方股份、博硕科技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和达科技、雅艺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同方股份、博硕科技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桐昆股份、双箭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同方股份、博硕科技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桐昆股份2023年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桐昆股份2022年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桐昆股份2021年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桐昆股份2020年审计报告。2024年:签署天宇股份、泰林生物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日盈电子、奥翔药业等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三维通信、泰林生物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日盈电子、奥翔药业等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三维通信、泰林生物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日盈电子、奥翔药业等上市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三维股份、三维通信等上市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日盈电子、和泰润佳2020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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