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4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卫利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