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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伦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庄建伟,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庄建伟:男,195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3年8月至2015年1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5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7年9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庄建伟7700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6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表专业意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效率的提高。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对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在公司编制定期报告期间,本人现场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就有关内容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决策落实进度和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加深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的了解,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彭良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因本人及独立董事章建康先生任期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叶榅平先生、傅以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人在任期间的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为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

一步提高。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庄建伟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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