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江伟先生、独立董事黄生先生、独立董事许大志先生、董事长王志学先生、董事姚世娴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江伟先生担任。2023年年内,王东兴先生、王彦超先生因工作原因卸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2022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2022年度审计沟通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2年度年报审计与治理层的沟通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就国新文化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注册会计师与审计相关的责任,独立性,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安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与委员们进行充分沟通,委员们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核查并提出建议。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暨2022年年度审计第三次沟通会,听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汇报》,并经与会委员审议,同意《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十项议案。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国新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议案》。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关于制
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听取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指出审计重点关注的事项,在审计机构汇报初步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年审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关于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新财发〔2023〕202号),落实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工作,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工作按照计划执行。对公司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费用支出专项审计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并敦促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评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规程,认真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专业建议。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及报告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工作规范治理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权范围内的责任,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
2024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交流沟通,监督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