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为5,740.60万元,全部为法定盈余公积;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仍为5,740.60万元。根据《公司法》、相关会计政策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母公司盈余公积3,923.20万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19年,公司此前收购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因经营未达预期,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8,829.67万元,导致公司2019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268.36万元。经过近几年的经营利润弥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472.93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23.20万元。
三、本次以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弥补亏损方案将使母公司累积亏损减少3,923.20万元。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盈余公积为1,817.40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0万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9.73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549.73万元。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母公司盈余公积3,923.20万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及核查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相关会计政策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