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2023年度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了审计监管职责,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阳秋林女士、胡型女士、林常青先生,其中阳秋林女士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
自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2023年4月20日 |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24日 |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 |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评估,就年报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 监督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及披露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的沟通,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