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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牧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召开了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2023年,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现将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二十四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2023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届次会议议题审议 结果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度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收购生鲜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一》;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收购生鲜乳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二》;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收购活牛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销售饲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一》;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销售饲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二》。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参与资产租赁竞拍的议案》。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签订解除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通过
届次会议议题审议 结果
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垫付设备款的议案》;通过
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通过
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通过
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审议《关于追加2023年度收购活牛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通过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的审核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新疆证监局、新疆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2023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十次董事会和五次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对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没有发现有违规现象。报告期内,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

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资金占用侵占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等规定执行,程序合规、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时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五)公司管理人员监督方面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公司的各项决策能够按合法的程序进行;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董事会决策科学化、合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履行职权时,做到了勤勉尽责,监事会未发现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监事会 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恪尽职守,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并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2.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各类事项的决策程序和经营管理活动合法依规。

3.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监督。

4.加强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财务及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新疆西部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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