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审计机构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年2月29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19),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47.22万元至-20,898.76万元,期末净资产为-23,814万元到0万元。若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年审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尚未消除,如公司2023年被出具非标准的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涉及退市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年审机构已辞任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确定审计机构。如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在推进过程中,因公司未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进行付款,2024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出的《合同终止通知书》,通知公司终止“中审亚太约(2023)3565号”审计业务约定书;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出的《辞任通知书》,正式辞任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确定审计机构。如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度审计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