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坏账和固定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坏账和固定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据谨慎性原则,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对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
1、2023年,核销应收账款8,101.08万元,其他应收款7,616.83万元
本期核销应收账款8,101.08万元,其他应收款7,616.83万元,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应收款项账龄过长,应收方已注销或已被吊销,经多种渠道催收后确实无法回收。
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2、2023年,核销固定资产29.53万元
2023年,核销固定资产29.5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对下属子公司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存放现场进行盘点,部分电子设备未盘到,由于实物无法对应资产卡片,为保证账实相符,对上述账内固定资产给予核销处理。
3、追溯调整后,2022年,核销资产1,732.56万元
2022年,年审机构未能取得判断子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价值合理性的相关审计证据,本年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聘请专业评估机构针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和股权投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专业意见,作为资产损失等账务处理核销的依据。为更准确反应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公司对2022年度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并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专项鉴证报告》,因此,将上述账面净值为1,732.56万元的资产给予核销处理。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影响
本次坏账及电子设备核销事项,因公司前期已就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电子设备价值较小,因此上述核销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因追溯调整对资产进行的核销处理,将减少2022年末归母净利润1,732.56万元,但不会导致公司2022年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上述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