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2024年4月22日,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委员成员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委员成员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俞波主持了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其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地审查评判,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立信中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