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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盛股份: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康盛”)、合肥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康盛”)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安徽”)就关联租赁事宜签订协议。中植安徽实际控制人为陈汉康先生,系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中植安徽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 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租赁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合肥康盛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安徽就租赁生产厂房及宿舍签订了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方承租方租赁面积 (平方米)租赁用途租赁地点年租金 (万元)
1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72,091.29生产厂房及住宿江苏省 睢宁县476.61
2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康盛管业有限责任公司22,873.11生产厂房及住宿安徽省 合肥市232.52
合计94,964.40709.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且独立董过全体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且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

(1)公司住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

(2)法定代表人:方爱微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872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093346317A

(6)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场(厂)内专用电动车、航空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股100%

(8)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801,685.08万元,净资产-154,712.0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500.94万元,净利润36,549.95万元(2023年度净利润主要系根据以前年度形成的差异调整所致),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中植安徽的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系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

(11)经查询,中植安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租赁价格系公司结合当地市场平均租赁价格与中植安徽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上述交易事项签署相关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2024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子公司)与陈汉康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43.09万元,其中归还关联方资金拆借205.78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联租赁事项系出于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租赁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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