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 2024-01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前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
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项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 影响金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2,717.1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87,478.20 |
未分配利润 | -214,761.06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3年度) | 影响金额 |
所得税费用 | -70,025.4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025.45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144,372.16 | 620,474.11 | 54,764,846.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905,260.62 | 905,260.62 |
未分配利润 | 2,632,456,982.80 | -284,786.51 | 2,632,172,196.29 |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2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所得税费用 | 111,616,009.10 | -761,741.05 | 110,854,268.0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3,824,107.09 | 761,741.05 | 534,585,848.14 |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2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年1月1日)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6,222,643.50 | 812,931.87 | 47,035,575.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30,210.53 | 1,859,459.43 | 8,189,669.96 |
未分配利润 | 2,675,427,886.63 | -1,046,527.56 | 2,674,381,359.07 |
本期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
受影响的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期初净资产 | - | -1,046,527.56 |
其中:留存收益 | - | -1,046,527.56 |
净利润 | 70,025.45 | 761,741.05 |
期末净资产 | -214,761.06 | - |
其中:留存收益 | -214,761.06 | - |
以上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和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的具体数据,已经在公司披露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变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修改涉及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