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4-051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美谷 | 股票代码 | 000615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奥园美谷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健伟 | 毛晓婷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万惠一路36号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万惠一路36号 | |
传真 | 020-84506752 | 020-84506752 | |
电话 | 020-84506752 | 020-84506752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s@aoyuanbeauty.com | investors@aoyuanbeauty.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生物基纤维业务
公司下属子公司生产、销售莱赛尔纤维、粘胶长丝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医美健卫、纺织服装、家纺轻纺、卫生护理、美容护理等方面。
(2)医疗美容服务业务
公司通过杭州连天美医院、杭州维多利亚医院、奥若拉医美机构为顾客提供医美项目和服务。具体项目包括整形、微整、美容皮肤、美容牙科、美容中医、毛发移植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3,303,142,396.81 | 3,738,743,925.45 | 3,759,992,891.05 | -12.15% | 4,269,011,273.98 | 4,295,039,126.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20,779,075.03 | -161,383,279.76 | -162,157,502.83 | 236.15% | 1,435,342,065.76 | 1,435,093,548.99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1,364,338,295.70 | 1,356,121,942.01 | 1,356,121,942.01 | 0.61% | 1,589,144,209.57 | 1,589,144,209.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2,689,643.81 | -1,583,465,345.52 | -1,583,991,051.82 | 78.37% | -283,779,100.11 | -284,027,616.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7,026,702.73 | -210,961,656.71 | -211,487,363.01 | -35.72% | -701,906,809.32 | -702,155,326.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4,401,912.46 | 64,722,556.29 | 64,722,556.29 | 200.36% | -114,257,637.01 | -114,257,637.0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2.08 | -2.08 | 78.37% | -0.36 | -0.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2.08 | -2.08 | 78.37% | -0.36 | -0.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80% | -2.49% | -248.87% | 58.69% | -17.05% | -17.07%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25,695,325.87 | 376,199,290.64 | 340,261,184.90 | 322,182,49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505,594.98 | -18,685,364.66 | -6,734,425.64 | -294,764,258.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688,516.41 | -21,897,030.63 | -11,656,210.04 | -229,784,945.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20,082.04 | 66,546,880.39 | 47,861,377.29 | 33,873,572.7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0,22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4,29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54% | 171,998,610 | 0 | 质押 | 171,998,610 | ||
冻结 | 171,998,610 |
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93% | 60,504,314 | 0 | 冻结 | 60,504,314 |
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梧桐2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05% | 15,623,600 | 0 | 不适用 | 0 |
北京合力万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9% | 13,674,654 | 0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87% | 6,651,646 | 0 | 不适用 | 0 |
黄洪林 | 境内自然人 | 0.51% | 3,910,600 | 0 | 不适用 | 0 |
段亚娟 | 境内自然人 | 0.35% | 2,633,845 | 0 | 不适用 | 0 |
张明 | 境内自然人 | 0.31% | 2,363,500 | 0 | 不适用 | 0 |
郭艺 | 境内自然人 | 0.31% | 2,355,600 | 0 | 不适用 | 0 |
赵云亮 | 境内自然人 | 0.30% | 2,280,6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合力万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段亚娟为一致行动人。(2)除(1)已列明的关系外,公司未知前10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正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但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2023年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重大事项等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能有效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但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4、若公司最终为京汉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汉置业”,公司关联方)定向融资计划案件、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起诉案件(债务人含京汉置业及其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会因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金额以法院实际执行为准,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时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8.1条、第9.8.2条规定情形,公司股票会因此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定向融资计划案件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