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5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55,183,239.8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93,473.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535,883.3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6,038,231.9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41,978,111.54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截至2023年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等因素综合考虑,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