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1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微信、书面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下午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黄光耀、郦琦、丁士威、独立董事徐开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013),《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公告编号:2024-014)。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93,473.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535,883.3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06,038,231.9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241,978,111.54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有关规定,对2024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覃聚微、黄光耀、吴晓龙、原博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本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5%(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19)。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