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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股份: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如下:

1、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2021年5月,嘉寓股份公司子公司辽宁嘉寓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节能公司)与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洁能公司)签署了《辽宁朝阳嘉寓龙城75MW风电场项目PC总承包合同(标段一)》及《辽宁朝阳嘉寓龙城75MW风电场项目PC总承包合同(标段二)》,由辽宁节能公司承接上述总装机容量为150MW的风电场PC总承包业务,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0,500.00万元。2023年8月,朝阳洁能公司发出解除总承包合同通知书,并提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要求辽宁节能公司根据诉讼请求进行赔偿。截至收到解除总承包合同通知书日,辽宁节能公司累计确认项目完工率为67.10%,本年度确认收入21,854.36万元。我们获取了辽宁节能公司提供的PC总承包合同、供应商工程合同、内部完工率测算表、付款申请资料、进度报审表、工程费用(预)决算表等与项目收入确认有关的内外部资料,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勘验,但因朝阳洁能公司提起诉讼,我

们无法获取朝阳洁能公司及监理方出具的工程量确认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收入确认的外部资料,我们亦无法执行工程函证、业主访谈等审计程序。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项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恰当。

2、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嘉寓股份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34,783.31万元、-7,470.71万元、-150,225.46万元,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8,452.44万元,资产负债率159.23%,公司处于资不抵债状态,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于嘉寓股份公司涉及大量诉讼事项,导致公司多个账户被冻结、多处房产被查封,并有大量借款逾期情况,公司现金流紧张对公司运营构成较大影响。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嘉寓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嘉寓股份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这些事项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该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审计意见。针对上述导致公司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化解,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含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有关内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等进行了专门交谈沟通和实际调研。认可审计报告的内容,也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及处理意见。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地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改善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我们认为,该所依据的理由是符合实际的,同意该审计意见。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前述说明及意见。监事会将行使好监督职能,积极关注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针对上述情况,为消除相关因素影响,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1、加快新能源业务的市场开拓,推动新能源业务的快速发展,发挥公司新能源区域管理及资源优势,加大光伏组件业务及光伏EPC项目的承接力度,有序拓展“光热+”清洁取暖业务;2、持续加强资产管理力度,提高资产流动性,进一步细化应收款项的分类管理工作,全面调动员工积极性,全员清收,继续通过诉讼等强制措施加快工程款回收,对与公司主营业务协同性较差的资产进行剥离,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不排除可能采取以物抵债方式支付相关款项,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3、优化管理架构,整合优化资源分配,改善公司经营管理,强化岗位绩效考核,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类成本费用;4、公司将进一步拓宽新能源业务的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等,以此改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说明。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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