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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性质、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7号及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内容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发布的最新解释及解释性公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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