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24]1092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2,254,597.6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1,784,307.5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395,947,189.24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58,739,483.03 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亏损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