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名家汇: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方案的专项说明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4)第410193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6,465,354.8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1,134,303.96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8,214,211.72元,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89,506,331.48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的原因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应当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截至2023年末,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不具备分配利润的法定条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今后,公司管理层将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现状,提升公司效益。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规定的分红条件,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