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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以及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与完整。

内部控制职责: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内部控制目标: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并对母公司及下属重要子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总额、净利润和营业收入进行了分析,将以下单位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23年度的评价范围: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法尔胜线材制品有限公司、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2023年合计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对应项目均超过85%。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内部信息沟通、风险评估、内部监督、营销管理、服务管理、供应链管理(包含供应链规划/计划、寻源采购、生产制造与仓储物流)、财务管理(包含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与税务管理)、研究与开发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担保流程、对子公司管理、重大投资、关联方管理、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营销管理、服务管理、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定量标准

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别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1%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0.5%≤错报<营业收入的1%
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②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负面报道频现;

④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⑤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⑥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缺陷类别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0.8%
重要缺陷营业收入的0.4%≤错报<营业收入的0.8%
一般缺陷错报<营业收入的0.4%

(二)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情况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我们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情况,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均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推进落实,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五、内部控制持续改进措施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该体系已囊括公司经营及管理的各个层面和各环节,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能够较好地预防、发现和纠正公司在经营、管理运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实际执行过程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在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董事会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且系统的工作,应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市场状况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今后,公司将根据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改或完善内控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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