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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尔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2、会计政策的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准则解释第16号》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① 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12,565,994.471,299,397.0513,865,391.52
递延所得税负债48,537,279.491,232,202.5649,769,482.05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610,117,752.1776,930.02-610,040,822.15
少数股东权益185,916,090.65-9,735.53185,906,355.12

(续上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 年度(合并)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22,234,162.71-55,844.2822,178,318.43
净利润440,865.4255,844.28496,709.70

②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423,516.76423,516.76
递延所得税负债370,830.71370,830.71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836,207,437.0252,686.05-836,154,750.97

(续上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 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金额调整后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4,981.724,981.72
净利润-36,219,505.99-4,981.72-36,224,487.71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一致认为:202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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