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收购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源”)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分析预测,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3年度对收购广泰源51%的股权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6,246.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
2021年6月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法尔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环境科技”)以现金交易方式收购广泰源51%的股权,交易金额为45,900.00万元。法尔胜将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广泰源51%股权的合并成本大于取得广泰源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308,262,093.66元确认为商誉,折算为100%股权时的商誉金额为604,435,477.76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及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相关规定,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应在每年年度终了或在会计期间内出现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聘请了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法尔胜环境科技收购广泰源51%股权形成的商誉及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1077号),公司对大连广泰源资产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1,856.37万元,归属于本公司应确认的商誉减值损失16,246.75万元。具体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 大连广泰源 |
商誉账面余额① | 308,262,093.66 |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 51,100,280.97 |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 | 257,161,812.69 |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④ | 247,077,035.72 |
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⑤=④+③ | 504,238,848.41 |
不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⑥ | 242,324,862.29 |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⑤+⑥ | 746,563,710.70 |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回收金额)⑧ | 428,000,000.00 |
整体商誉减值损失(大于0时)⑨=⑦-⑧ | 318,563,710.70 |
合并报表商誉减值损失⑩=⑨*(1-购买日少数股权比例) | 162,467,492.46 |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对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影响为: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46.75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246.75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2024年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意见;
2、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5、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1077号)。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