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4,084,374.03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16,718,727.82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08,437.40元,扣除2023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316,718,727.8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03,116,113.11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9,549,689.46元。
经审计合并报表后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5,916,115.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9,743,478.40元,扣除2023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512,454,729.36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9,535,583.62元。
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基数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并综合考虑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以报告期末总股本444,149,505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共计39,973,455.45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拟转增177,659,80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报告期末至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可分配股份总数由于股份回购、增发新股、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登记、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为496,074,021.77元,董事会经过充分考虑并确保未来股本变动后的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股本规模、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