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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通知等方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耀钢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名,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蒋耀钢先生代表全体监事,对2023年监事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制作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528.5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133.5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5,246.4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04.5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90,407.0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7,467.46万元。监事会审核后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和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比较全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能够有效保证公

司规范管理运作,健康发展,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决策均有效执行相关制度,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鉴于监事蒋耀钢先生、刘辉先生、曾利刚先生为本议案审议事项的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监事须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董事、监事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并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进行了备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的财务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的有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实施,监事会一致同意,经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公司对17名激励对象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00.84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344元/股。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涉及的相关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的工作热情,更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关于修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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