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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瑞仪器: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更新后)的议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4、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5、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参股公司签署<运营维护服务分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2023年9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9、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0、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员工购房购车借款管理办法〉及确认为员工购房购车提供资助的议案》。

11、2023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从切实保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执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2023年度,监事会讨论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生

资产置换,未发生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8、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大胆、公正办事,履职尽责。同时,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意识、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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