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的原则,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营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内,公司监事会共召集召开会议8次,其中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2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4次,审议议案共计20项,公司监事会监事均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年度内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监事权利的行使以及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3年2月7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
2023年2月20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3年4月4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23年4月25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关于计提2022年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6.《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7.《关于董事会对2022年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8.《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9.《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10.《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2023年8月15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
2023年10月25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3年11月15日
2023年11月15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提名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修订<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3年12月1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以上会议决议公告均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二、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内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充分行使了知情权和监督权,对董事出席、授权委托、议案审议、现场投票和决议形成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时,列席了公司2023年度内各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及合规性、股东出席资格、议案表决情况及后续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通过召开会议、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决策,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保证独立董事履职的有效性和独立性,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等有关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管理层均能够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权,切实贯彻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部署,不存在重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实现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二)董事会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对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对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出了相关措施。监事会认为:2023年内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能够积极贯彻落实经营目标,较好的利用相关资源,充分发挥公司优势,通过加强内部治理管控,加大项目实施和订单获取,加快资金融措和统筹、加强应收债权回收等措施,较好的维持了公司经营的持续稳定,切实维护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编制和披露的各期财务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在2023年内的关联经营合同、关联借款行为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在决策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
(五)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不存在未经决策的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度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完善了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七)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在2023年内能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较好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的行为。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要求,开展内幕信息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并按监管要求进行了及时报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好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继续忠实履行监事会职责。继续积极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继续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全面建设与有效运行,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投资、资金管理、关联交
易及对外担保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同时,公司监事会各位监事将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学习监管法规,关注政策行业动态,提高自身履职水平及履职能力,建立和完善沟通交流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通过协同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为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而努力。
特此报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