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3年担任独立董事的纳超洪先生,以及现任独立董事的程士国先生、马子红先生和杨继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纳超洪先生、程士国先生、马子红先生和杨继伟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