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执行新会计基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云南交投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