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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在董事会和各位股东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办事,忠实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能,紧密结合生产经营,改革与发展等各项工作的实际,积极谏言献策,为加快公司经济转型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提升公司经营规范运作,争创文明建设的新成绩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监事会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成员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议案和会议召开程序。2023年监事会成员列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12次;监事会共召开会议11次,审议并通过议案31项。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具体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2月27日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序号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案
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1日1、《关于提前赎回“盘龙转债”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3月9日1、《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9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3月30日1、《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一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序号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议案
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1.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8月22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1、《关于子公司对外转让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9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1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2月6日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柞水县支行申请伍仟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全过程

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运作规范,决策合理,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发展需求持续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查。认为公司财务核算准确、内控机制有效、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4]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4号),主要涉及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披露不准确。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人员学习行政监管文件的精神,分析存在的问题,讨论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落实,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孙公司陕西盘龙谷文旅康养有限公司建设秦岭盘龙谷康养文旅-西安医学院附属秦岭康复医院项目;报告期内,按照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博华医药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收回投资本金,并收回投资期内的分红,解除投资协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符合法定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柞水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陕西商洛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向柞水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采购天然气,陕西商洛盘龙植物药业有限公司向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供应中药饮片,陕西盘龙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盘龙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及西安秦岭秦药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向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采购药品,其业务往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其相关公司生产,经营运行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认为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行。

(九)公司建立内幕知情人信息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和登记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泄露的行为,也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十)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严格履行监事职责,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规范监事会议事程序,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3年,在强监管严监管的总基调下,中国证券监管以“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为引领,多措并举推动上市公司质量和治理水平持续提升。2024年,新修订的《公司法》的实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公司治理,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一如既往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提高监督意识和履职能力,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有效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4、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继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5、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6、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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