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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焦磊鹏)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具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独立性

1、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多岗位的法律实践经验

焦磊鹏,1983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获得司法考试A证、证券从业资格证,西安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陕西省司法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历任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现任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卓建(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2、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规定

本人作为我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本人今年履职概况

1、参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及2次股东大会,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无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各项议案均符合公司发展及符合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情况,本人均投以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本报告期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焦磊鹏1212002

2、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聘任年度审计机构、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计划、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对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暂未发生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情况的汇报,多次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情况、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沟通,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审计机构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通过参与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和股东大会等活动,与中小投资者在线上和线下均进行了沟通交流,就中小投资者关注的公司未来发展、募集资金使用、研发投入等问题进行了相应的解答。

6、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本人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后,利用会后的时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平时,也会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及公司项目所在地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上

述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7、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配合情况

公司对本人开展独立董事工作积极配合,保证了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且沟通渠道畅通,对关注的问题均已做到落实和改进,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一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暨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贷款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压力,公司接受关联方的无偿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和柞水嘉华天然气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887.7万元,与陕西欧珂药业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360万元。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第三

季度报告,公司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阐述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东利益的情形。

3、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2022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认可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方案与公司整体薪酬机制相符、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评审汇报,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年工作情况给予考评。

5、其他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了个人专业优势,积极勤勉忠实地履职尽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充分发表各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保障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化经营。通过自己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新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储备,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焦磊鹏电子邮箱地址:jiaoleipeng83@163.com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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